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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
【发文字号】 锡署发[2008]51号
【颁布时间】 2008-04-25
【实施时间】 2008-04-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8124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推进依法行政2008年度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行署各委、办、局,中直、区直各部门,各大企事业单位:

  
  现将《锡林郭勒盟推进依法行政2008年度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锡林郭勒盟推进依法行政2008年工作安排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精神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全盟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实际,提出推进依法行政2008年度工作安排。
  
  一、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1.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已经建立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的地区,要进一步规范运行模式,切实提高效率,没有落实推进集中审批服务工作专门机构、编制和人员的地区,要抓紧落实,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年底前各地审批大厅必须全部做到实质运行。依托政务网络平台,初步实现盟、旗县市区、苏木(乡)镇和嘎查(村)“四级联动”,60% 的苏木(乡)镇完成便民服务大厅建设任务,具备网络环境地区的嘎查(村)代办点覆盖面要达到60% 。各地要围绕这一目标,做好试点工作。除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外,各级行政审批中心要逐步将所有与企业、群众密切相关的服务性项目纳入办事大厅统一办理,把政府职能转到为市场主体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上来。根据国务院《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办发〔2007〕33号)精神,由盟旗两级政府法制机构和行政审批中心负责,进一步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收费和行政服务性项目,该取消的一律取消,该调整的必须调整,能下放旗县市(区)办理的坚决下放。行署法制办和行政审批中心在清理盟本级行政项目的基础上,要对各旗县的项目清理结果进行严格审查,清理结果要以行署和旗县政府名义向社会公布,此项工作要于7月底前完成。
  
  2.加快电子政务建设。由行署信息化办公室负责,完成所有苏木乡镇政府、旗县市区政府部门和盟旗两级部分事业单位网站(包括蒙文网站)建设任务,规范全盟政务网站年度考评工作,启动 OA办公系统建设工程,年内完成行署办公厅与试点旗县政府办公室的 OA建设,实现相互之间的公文流转、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
  
  3.建立健全各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机构。成立盟旗两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办公室,配备专人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有应急管理职能的盟直部门至少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负责应急管理工作。乡、镇、苏木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确定一名领导负责应急管理工作。
  
  4.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由盟安监局负责督促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完成预案编制工作,盟经委负责督促其他大中型企业完成预案编制工作,盟教育局负责督促各类学校、幼儿园完成预案编制工作,年内预案制定率要达到100% 。由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推进苏木乡镇、街道、社区等基层单位应急预案的编制完善工作,年内预案制定率要达到100% 。由盟民政局、安监局、卫生局、公安局负责,分别组织或指导有关单位开展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通过演练,进一步完善现有应急预案。
  
  5.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按照《锡林郭盟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以各行业、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技术骨干和青壮年农牧民为主,组建多种行业的急救队伍。
  
  6.完善依法行政的财政保障机制。由盟财政局牵头,逐步实现规范的部门预算,统筹安排和规范使用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的效益。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和津补贴制度,逐步解决同一地区不同行政机关相同职级工作人员收入差距较大的矛盾。
  
  7.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由行署法制办牵头,盟监察局具体负责,对盟级和部分旗县级政务公开示范点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要抓紧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盟旗两级政府办公厅(室)负责协调、监督和指导本地区的编制工作,各部门、各公共企事业单位要做好本部门、本单位的编制工作,此项工作要于5月底前完成。
  
  二、关于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8.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由行署法制办负责,修改完善我盟现有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建立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社会公布、定期失效、统计分析、情况通报和定期评估清理等制度。盟旗两级政府法制机构负责,对本级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清理,并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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