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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开发区管委会: 市监察局《关于开展伍家岗至云池公路改造工程项目行政效能监察的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关于开展伍家岗至云池公路改造工程项目行政效能监察的实施方案 (市监察局2008年4月) 为加强监督管理,促进廉政建设,确保伍家岗至云池公路改造工程项目高效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效能监察,促进项目法人单位强化责任,科学决策,严格管理,促进勤政廉政建设;督促各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搞好协调配合,形成整体合力,保证工程建设目标顺利实现。 二、工作目标 (一)确保土地征用和拆迁工作顺利完成,有关政策落实到位,群众利益不受损害。 (二)确保项目建设工程优质高效、按期完工。 (三)确保工程建设资金安全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能。 (四)促进建设项目单位廉政建设。 三、监察内容 (一)工程项目法人单位和土地征用、拆迁部门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的情况。 (二)工程项目单位基本建设程序、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程建设质量、工程监理以及工程建设资金管理使用的情况。 (三)各有关区和市直部门履行职责、协调配合、完成目标任务的情况。 (四)项目建设单位建章立制、加强内部管理、落实执行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的情况。 四、责任分工 市监察局负责对工程建设项目效能监察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对业主开展效能监察进行指导,对有关部门的履责情况进行监督,严肃查处贪污贿赂、挤占、挪用、截留项目资金,以及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伍家岗区、猇亭区负责各自区域道路建设中的拆迁和协调工作;市交通局加强对业主的组织领导,确保工程优质高效;市财政局负责资金的监管,确保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安全、有序运作;市审计局负责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效益审计;市国土局负责对项目土地的收购、仗量、勘界和监管工作;市建委负责天然气管线布设等有关的指导和协调;市规划局负责对建设项目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防止突破规划设计等问题;市城管局负责依法拆除各类违章建筑;市公安局负责施工期间的道路交通管制,确保道路安全畅通,协助做好拆迁中的有关工作,确保社会稳定;市环保局负责该项目的环评工作,确保环评达标。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召开效能监察项目协调小组会议,布置任务,提出要求,研究开展效能监察工作的措施。 (二)组织实施阶段。在听取项目法人单位项目建设、管理情况汇报,召集干部职工座谈,宣传效能监察的目的和要求,听取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实施工程项目全过程监督。对各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及落实工作目标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土地征用和拆迁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促进依法拆迁、文明拆迁,确保各项补偿政策落实到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省有关规定,监督检查基本建设程序、项目法人负责制、工程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的执行情况,并对工程招标投标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受理群众举报,对工程建设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检查,对违法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 (三)检查审计阶段。施工过程中市审计局要提前介入。工程结束后,由市审计局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效益审计。效能监察项目协调小组综合评估后写出效能监察情况报告,提出效能监察建议。并向项目单位领导通报效能监察情况,下达《效能监察建议书》。 (四)督促整改阶段。各单位依据《效能监察建议书》内容逐条整改,并报告情况。 (五)检查验收阶段。效能监察项目协调小组对工程质量、勤政廉政情况进行综合检查验收,填写《效能监察实施结果报告表》,整理文件、材料,立卷归档。 六、组织领导 成立效能监察协调小组,由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沈东升任组长,市纪委常委伍新平、市交通局副局长郭天富任副组长。伍家岗区、猇亭区、市建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为成员单位,指定分管领导负责此项工作。日常工作由市监察局执法和效能监察室承担,负责组织协调,情况综合,检查督办等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