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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鹤政办[2008]22号
【颁布时间】 2008-04-24
【实施时间】 2008-04-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8141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等部门关于鹤壁市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综治部门:要将“三电”专项斗争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考核奖惩;对案件高发、整改措施不力、整改效果不明显的“三电”单位,实行严肃的责任追究;凡未完成本年度“三电”专项斗争责任目标的单位,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
  
  发展改革、电力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切实加强对电力行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指导、检查,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
  
  工商部门:要严把废旧金属收购站点的市场准入关,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对违规经营特别是涉嫌收购被盗生产性废旧金属的,从重处罚;对违反治安管理和涉嫌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无照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坚决予以查处取缔。
  
  广电部门:要指导广播电视企业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并大力支持“三电”专项斗争,加强对广播电视行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指导、检查,督促广播电视企业事业单位加强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行业的宣传资源优势,组织开展好相应的宣传工作。
  
  各通信部门:要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积极参与并大力支持“三电”专项斗争;进一步加大人防、物防和技防投入,提高安全防范能力。网通鹤壁分公司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强化企业内部以及线路的安全防范,配齐巡逻护线队伍和人员,加大巡逻密度,坚决遏止本系统案件高发的势头。要充分利用行业的宣传资源优势和现代信息技术,组织开展好相应的宣传工作。
  
  (三)依法行政,加强责任落实。各县(区)、各有关单位必须严格依法办事,严惩违法违纪行为。对顶风作案的要依法严惩;对领导不力、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执法犯法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要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畅通渠道,加强情况报告。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情况报告制度,各县(区)“三电”办和有关“三电”企业要进一步畅通工作信息渠道,如实上报每月专项斗争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报表,重大案件、事件、信息和其他重要问题要及时报告。各县(区)“三电”办和市“三电”办有关成员单位、“三电”企业每月 3日前要将上月“三电”专项斗争进展情况和相关报表报市“三电”办, 11月 2日前报送 2008年度“三电”专项斗争工作总结。
  
  市“三电”办联系电话: 0392- 3392232(传真)
  
  32232 (公安专线)
  
  附件: 1.鹤壁市被列为 2007年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未破案件(2起)
  
   2 . 2008年市公安局挂牌督办的案件(5起)
  
   3 .鹤壁市“三电”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1
  
  鹤壁市被列为2007年
  
  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未破案件(2起)
  
  1 . 2007年 4月 22日夜,淇县北阳支局下庄接入网点-上庄电缆线路被盗 100对电缆 800米、 200对电缆 800米,损失 53600元。
  
  2 . 2007年 4月 12日,浚县王庄支局被盗 200对电缆 1200米,损失 56092元。
  
  附件2
  
  2008 年市公安局挂牌督办的案件(5起)
  
  1 .淇县: 2007年 4月 22日夜,淇县北阳支局下庄接入网点-上庄电缆线路被盗 100对电缆 800米、 200对电缆 800米,损失 53600元。犯罪嫌疑人未全部抓获。
  
  2 .浚县: 2007年 4月 12日,浚县王庄支局被盗 200对电缆 1200米,损失 56092元。犯罪嫌疑人未全部抓获。
  
  3 .山城区: 2008年 3月 30日,山城区石林乡三家村网通 300对电缆被盗 300米,损失 19000元。
  
  4 .淇滨区: 2007年 5月 12日,供电公司沿快速通道安装的用于路灯照明的变压器被盗 5台(型号 S11-M-50/10四台, S9-M-315/10一台),损失 116000元。
  
  5 .鹤山区: 2007年 4月 11日,鹤山区姬家山乡施家沟村网通 200对电缆被盗 1000米,损失 41300元。
  
  附件3
  
  鹤壁市“三电”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 郭保国(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 : 石汴生(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 李根林(市综治办副主任)
  
  肖树楷(市发改委副主任)
  
  王书俊(市工商局副局长)
  
  
  
  侯艳红(市广电局副局长)
  
  郅江平(鹤壁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杨海生(网通鹤壁分公司总经理)
  
  王明俐(电信鹤壁分公司总经理)
  
  原振安(移动鹤壁分公司总经理)
  
  申海生(联通鹤壁分公司总经理)
  
  周新河(铁通鹤壁分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刘希宽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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