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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豫政办[2007]74号
【颁布时间】 2007-07-25
【实施时间】 2007-07-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8249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口计生委等部门关于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综合治理联合督查报告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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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是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在全省推广郾城区一手抓关爱、一手抓打击的经验,荥阳市动员市直各部门参与关爱女孩行动的经验,孟州市针对不同人群开展宣传教育的经验,永城市计划生育双女户优先享受社会经济政策的经验,西峡县以“代理妈妈”形式救助贫困女孩、帮扶计划生育双女户的经验。这些经验和做法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三是联合开展专项督查。2005年,省人口计生委、卫生厅、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对全省打击“两非”情况进行了督查。副省长王菊梅听取汇报时强调指出,治理出生性别比偏高问题丝毫不能松懈。这次督查对57个工作环节进行了评估,强化了综合治理的过程监督。
  
  四是积极推进区域协作。我省与外省相邻的12个省辖市的44个县(市、区)全部建立了区域协作关系。作为第三届豫鄂赣皖四省区域协作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会议主办方,我省建立了联络员制度。近两年省级间通报了75起跨区域“两非”案件查处情况。商丘市参加了苏鲁豫皖和鄂豫皖两大区域协作,2005年以来移交“两非”案件46起,接收48起。濮阳市2006年召开了冀鲁豫6市18县跨区域综合治理出生性别比问题座谈会。
  
  五是加大计划生育女孩家庭奖励优惠力度。2006年,全省对611对符合再生育条件而自愿放弃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妇给予一次性2000元奖励,共122万元;对14541对计生双女户绝育夫妻给予了500-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共落实奖励资金1017.87万元。在全省64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有84万余人享受参合费用补贴781万余元。南阳市从2007年起在全市建立农村独女户养老保险制度,全市农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女户每年可享受200元的养老保险补贴,费用由市、县两级财政负担,目前共拿出600万元补贴3万户。郑州市出台政策,给计划内双女户结扎对象发120元节育奖。濮阳市对独生女在中考时降低20分优先录取。平顶山市建立了关爱女孩专项基金,对500多户计生女孩贫困户发放救助金17万元。
  
  (四)专项治理取得一定成效
  
  全省连续三年开展打击“两非”专项治理。省人口计生委、公安厅、卫生厅、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制定打击“两非”行动方案,省直相关部门共同参与了对固始县、泌阳县、禹州市、台前县等地非法鉴定胎儿性别案件的查处。郑州市出台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联合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意见,组成联合执法队伍,每年1、4、7、10月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焦作市纪委、监察局联合出台文件,对干部“两非”行为实施责任追究。各地开展清理清查,对B超设备、操作人员登记造册,对从事终止手术、经营终止妊娠药品的机构、人员加强监管。目前,全省共有B超9672台,可以开展B超诊断的机构5485个,可以开展终止妊娠手术的机构2469个。2006年至2007年5月,全省打击“两非”专项治理活动共立案1344起,结案1051起,依法处理违法人员944人、没收B超506台、罚款401万元。
  
  二、当前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全省出生人口性别比仍然偏高,重视程度仍需加强。督查组对6个医院出生统计显示,2007年1月共接生男孩323人、女孩245人,普遍反映出生男孩多、女孩偏少。一些地方和部门领导对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复杂性、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足。
  
  (二)《条例》的宣传不够深入。一些地方和有关人员对法规不了解、不熟悉;部分群众还不知道私自鉴定胎儿性别是违法行为。
  
  (三)部分地区没有严格落实《条例》规定。终止妊娠证明的出具、管理不够规范;终止妊娠药品的存放、使用较为混乱;终止妊娠手术、婴儿出生情况登记不清;基层管理工作薄弱,孕情跟踪服务不到位;区域协作流于形式;技术人员无资质上岗
  
  (四)打击“两非”案件力度仍需加强。2007年1-4月的数据表明,一些地区打击“两非”案件数量少、质量低。个别省辖市未查处一例案件。
  
  (五)一些难点问题依然困扰基层:一是农村目前的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社会养老体系尚未建立,家庭养老模式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还将是主导养老方式。一些基层同志认为,养儿防老仍是广大农民群众的现实选择。二是“两非”案件发现难,取证难,查处难。违法行为更为狡猾、隐蔽,几次打击行动不可能使“两非”行为销声匿迹。三是流动人口管理难。基层反映,有些人员不办理流动人口证,流出后不同原籍联系,流出地不知去向,管理和服务无法落实,各种管理措施对他们无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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