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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豫政办[2007]74号
【颁布时间】 2007-07-25
【实施时间】 2007-07-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8249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口计生委等部门关于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综合治理联合督查报告的通知

[接上页]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号)明确要求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口计生委等22个部门关于广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行动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06〕19号)提出,从2006年开始,力争通过10年的努力,有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要实现这一工作目标,必须统一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思想认识,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认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坚持各级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坚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以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和经常性工作为主的方针。要努力实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由单纯控制数量为主向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转变,工作方式由行政制约为主向依法管理、优质服务和综合施治转变,使综合治理工作逐步进入法治化、制度化、经常化的新阶段。
  
  (二)切实加强领导。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全社会的支持配合。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并完善由政府主要领导牵头、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领导工作机制。要加强统筹规划、政策引导、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各项服务工作,把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逐步形成配套的政策、措施和制度。各级领导和各有关部门要经常深入基层,总结推广经验,发现解决问题,推动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综合治理。
  
  (三)广泛营造宣传声势。宣传、教育、文化等部门要把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同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制定宣传规划,加大有利于提高妇女地位、保障女性权益、维护女性尊严等方面内容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男女平等的社会新风,让全社会都来关心爱护女婴和女孩。要开展对计划生育女孩家庭奖励优惠政策的宣传,维护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促进群众生育观念转变。
  
  (四)强化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人口计生、卫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按照《条例》的规定,加大可用于胎儿性别鉴定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的设备、药物、技术应用等方面的监管力度,联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两非”行为;涉农部门要在农业发展的政策、项目、资金、技术等方面向实行计划生育的农户倾斜,着重扶持计划生育女儿户自强自立、发展生产,脱贫致富;劳动保障部门在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时,要采取有效措施对计划生育贫困户实行全面救助保障;卫生部门要努力为农村女孩有病及时就医创造条件,提高健康保障水平;人口计生部门要立足本职,严格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和技术服务措施,积极开展计划生育和生殖保健优质服务。
  
  (五)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需要投入必要的资金。各级政府要保证经费投入,将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加强对资金的管理与监督,为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提供资金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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