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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㈣技术保障。各级供电部门要按照当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总体规划,本着“统筹安排、分批实施、因地制宜、安全可靠、经济适用”原则,完善修改区域电网发展规划,抓紧开展电气化建设工程项目设计,使新农村电气化建设计划与电网发展规划有机结合。要根据地区负荷特点和用电需求,扎实做好前期工作,选择经济合理的电网供电方式,努力降低工程建设成本。要继续大力推进县调自动化、配网自动化、无人值班变电站、无功自动补偿等农网重点技术改造,大力推进生产信息管理系统、营销信息管理系统和95598客户服务信息系统等农电重点信息管理系统的应用,不断提高农网科技应用水平和信息化水平,加快新农村电气化建设步伐。 ㈤奖惩办法。为确保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电气化工作顺利推进,市政府将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并将根据各地工作完成实际情况进行奖惩。 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