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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巴政办发[2008]30号
【颁布时间】 2008-04-22
【实施时间】 2008-04-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8391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电气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㈣技术保障。各级供电部门要按照当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总体规划,本着“统筹安排、分批实施、因地制宜、安全可靠、经济适用”原则,完善修改区域电网发展规划,抓紧开展电气化建设工程项目设计,使新农村电气化建设计划与电网发展规划有机结合。要根据地区负荷特点和用电需求,扎实做好前期工作,选择经济合理的电网供电方式,努力降低工程建设成本。要继续大力推进县调自动化、配网自动化、无人值班变电站、无功自动补偿等农网重点技术改造,大力推进生产信息管理系统、营销信息管理系统和95598客户服务信息系统等农电重点信息管理系统的应用,不断提高农网科技应用水平和信息化水平,加快新农村电气化建设步伐。
  
  ㈤奖惩办法。为确保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电气化工作顺利推进,市政府将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并将根据各地工作完成实际情况进行奖惩。
  
  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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