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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乌政办[2008]121号
【颁布时间】 2008-04-22
【实施时间】 2008-04-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8400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乌鲁木齐市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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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 旻 市劳动局副局长
  
  尚彦华 市工商局副局长
  
  朱向东 市质监局副局长
  
  李彦君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四处处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牧局(兽医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农牧局(兽医局)农业处处长董文胜担任。
  
  六、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乌鲁木齐市种子站、乌鲁木齐县农牧局、米东区农业局对我市的种子管理及生产经营进行深入细致的摸底调查,为开展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和完善种子管理体系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
  
  (二)制定方案阶段。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乌鲁木齐市种子站、乌鲁木齐县农牧局、米东区农业局对我市的种子管理体制现状和特点,在充分调研、科学论证的基础上,提出种子生产经营企业与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脱钩方案及种子管理体系方案,报市政府审批实施。
  
  (三)组织实施阶段。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的政企脱钩方案及种子管理体系方案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复下达后,严格组织实施。
  
  (四)检查验收阶段。政企分开工作结束后,乌鲁木齐县农牧局、米东区农业局要尽快将种子管理体制改革情况报市种子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种子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织工作组进行验收,并将情况汇总上报自治区种子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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