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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海府办[2008]95号
【颁布时间】 2008-04-17
【实施时间】 2008-04-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8465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阶段规范化学校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教育局拟定的《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阶段规范化学校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四月十七日

  
  
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阶段规范化学校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教基 [2005]9号),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阶段规范化学校创建工作的通知》(琼教基[2008]9号)精神和《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海府[2007]51号),真正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努力实现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把海口打造成教育强市的目标。结合我市教育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整体启动,分步达标”的原则,加快义务教育阶段规范化学校建设步伐,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真正实现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设施设备、生均经费、师资队伍、办学水平等各方面的均衡发展,提高教育发展的整体水平。
  
  二、创建目标
  
  我市现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425所,其中公办学校352所,民办学校73所。经过评估,达到原省示范、省一级和市一级学校标准的有83所。从2008年至2011年,计划用四年时间,使全市90%以上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进入市级以上“规范化学校”行列,其中 15%以上达到省“规范化学校”标准(原省示范学校、省一级学校和市一级学校经过确认或者督导评估都应跨入省级规范化学校行列,具体的规范化学校创建规划表1-7附后)。
  
  三、领导机构
  
  为确保义务教育阶段规范化学校创建工作目标的按期实现,教育局成立市规范化学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建东
  
  副组长:王小峰 李春明 秦 文 王涯燕 陈盈权
  
  成 员:邢贻敏 林 珏 邓 袖 刘 雄 何运雄 林元山 杨玮岩 方小川 冯永健 洪德全 沈宗玙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规范化学校创建工作的落实。办公室主任由王涯燕副局长兼任。办公室成员从行政办公室、基础教育科、教育督导室、人事科和计财科抽调人员组成。
  
  四、主要措施
  
  我市义务教育阶段规范化学校创建工作主要采取调整学校布局、优化资源配置、加强薄弱学校建设、开展城乡教育对口帮扶和引导民办学校规范办学等几项措施。
  
  (一) 调整学校布局
  
  调整学校布局是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实现教育均衡发展的一条有效途径。为此,我们将根据全市城市化发展的实际需要,按照《海口市中小学布局调整意见》和《海口市中小学布局调整补充意见》规划,集中力量完成好新建2所九年制学校、3所初中、1所小学,扩建2所初中、1所小学,改建初中、小学各1所,撤并乡村82所办学规模不足100人的初小或教学点的任务,确保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学校都能达到规范化学校的标准。从根本上解决城区中小学学位紧张、班额过大的问题,改变郊区农村小学数量多、规模小、布点分散、教育资源利用效率低的状况,提高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整体水平。
  
  (二) 优化资源配置
  
  不断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多渠道筹措经费,增加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建立健全教育经费均衡分配机制,用好财政转移支付教育资金和日常财政支出教育经费,加强管理,防止结构性浪费,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积极与政府有关部门协调,搞好新开发城市区域的教育配套建设规划,落实好老城区改造和“城中村”改造中的教育用地,严格执行标准,确保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学校一次性达到规范化学校标准。加强教师队伍的配置管理,优先满足农村学校和城市薄弱学校的需求,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配足配齐合格教师;建立健全教师轮训、城区教师支教和教师队伍交流制度,不断优化各学校的师资力量,提高教学水平,促进人才资源合理配置,调整和优化教职工队伍结构。
  
  (三) 加强薄弱学校建设
  
  加快老城区和城市中心区学校的改造步伐,通过资产转换、重组的方式,合并和撤销一些规模小、条件差、效益低的学校,按照规范化学校的标准对老城区和城市中心区的义务教育学校进行新建、改建和扩建,充分利用和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以优扶弱,以大带小,真正改善老城区和城市中心区学校的办学条件,促进校际之间的均衡发展。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扶持力度,认真实施财政转移支付办法,坚持教育经费向农村薄弱学校倾斜,城市教育费附加资金分级按比例管理。在已经完成危房改造的基础上,为乡镇初中和中心小学配齐必备的理化生实验仪器、图书和电脑。建立城区教师到农村或薄弱学校任教制度、特级教师支援乡镇学校的长效机制和相关鼓励政策;继续推进“百千万”师资培训工程,培训的重点向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面向薄弱学校送教、送训上门,对农村教师实行免费培训,帮助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建立校本研训制度,使全市所有教师都能尽快适应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改善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办学条件,提高师资队伍和学校管理水平以及教育教学质量,尽量缩小城乡义务教育发展水平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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