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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人民政府,阿拉山口口岸管委会,州人民政府各部门: 州教育局拟定的《自治州“两基”工作质量年活动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五日 自治州“两基”工作质量年活动方案 (博州教育局二〇〇八年四月十日) 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以下简称“两基”),是提高全民素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工程。我州即将迎接2008年自治区“两基”抽查复验和2009年国家“两基”检查验收,为进一步做好迎接自治区、国家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根据自治州《关于进一步做好“两基”巩固提高工作迎接国家和自治区“两基”督导检查的实施意见》(博州党办发〔2007〕52号)中有关建立“两基”工作奖惩机制的要求,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为依据,按照“两基”责任书的要求,针对薄弱环节,明确主攻方向,落实重点任务,狠抓关键措施,强化县市政府义务教育管理责任,完善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着力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促进教育公平。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两基’工作质量年”(以下简称“质量年”)活动,使教育水平、办学条件、教育管理和质量在现有基础上再上一个新台阶,逐步达到义务教育办学标准化、管理规范化、办学特色化的目标,实现“双高”(高标准、高质量)普九,顺利通过自治区和国家“两基”督导检查验收。 三、重点工作 ㈠ 提高普及程度。抓好农牧区小学、初中的入学率、辍学率、完成率,以及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残疾儿童、女童接受义务教育。 ㈡ 加强队伍建设。着力解决中小学教师结构性超缺编及县(市)域内教师配置不均衡的问题。 ㈢ 改善办学条件。解决好中小学校布局不合理、班额过大、教学仪器设备配备不足等问题,完善农村寄宿制学校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普及现代远程教育设备的应用。 ㈣ 加大教育投入。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教育投入的“三个增长”,全面落实“两免一补”,加强人民教育基金和城市教育费附加的征收和管理,加强各类转移支付资金及专项资金的审计和监管,杜绝侵占、挪用义务教育经费的现象。 ㈤ 提高教育质量。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按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足开齐课程,落实学生体质健康和体育锻炼标准,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对在义务教育阶段设立重点、非重点校(班)或给学校下达升学指标等现象进行整治。 ㈥ 加强扫盲工作。重点抓好复盲人员的扫盲工作。 四、实施步骤 ㈠ 宣传动员阶段(2008年3-4月) 筹备并适时召开自治州“两基”工作会议,自治州与县市、口岸签定“两基”责任书,正式启动“质量年”活动,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开办“两基”迎“国检”简报,制作“两基”工作专题片,加大相关政策的宣传学习,营造“质量年”浓厚的氛围。 ㈡ 组织实施阶段(2008年4月-2009年底) ⒈自查自纠(2008年4月)。各县市、口岸要按照自治州统一安排,组织开展自查整改工作,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提出切合实际的整改措施,并做到边查边评、边查边改,完善“两基”档案资料。自治州教育督导团重点对博乐市“两基”巩固提高工作进行检查。 ⒉州级预检(2008年5-6月)。在县市、口岸完成自查的基础上,自治州对县市、口岸“两基”工作进行预检。县市、口岸针对自治州的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并限期整改。按照自治区“两基”验收建档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两基”档案材料。博乐市接受自治区“两基”巩固提高工作抽查验收。 ⒊整改提高(2008年6-9月)。做好辍学生返校复学工作;强化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按要求补充装备27所义务教育段学校教学仪器设备,消除中小学危房;足额征收人民教育基金,加大教育投入力度,确保“三个增长”;加强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管理;规范开展村级农牧民文化技术培训工作。 ⒋复查验收(2008年10月)。自治州按“国检”标准、验收程序和办法对各县市、口岸“两基”迎“国检”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进一步整改意见。 ⒌跟踪督查(2008年11月-2009年2月)。对在复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整改落实,完成一项,注销一项,保证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