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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隐患。隐患排查治理要突出四个重点,既金属和非金属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地区;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重点企业;汛期、旅游旺季、大型群众性活动等重点时段的隐患排查工作。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坚决遏止重特大事故发生。同时,要组织对各县、各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治理,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各县,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和相关制度措施,规范监督检查的方法和程序,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加强督促指导。要建立重大隐患定期通报、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消号制度,强化行政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等行为,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依法予以关闭取缔。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依法查处,严肃追究责任。 (四)完善信息报送制度,规范信息调度统计程序。各县、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加强信息统计分析,完善信息报送制度,按时统计分析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定期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对不按时报送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信息的地区、部门和企业将予以通报批评,必要时由州政府督查室进行督查。 (五)加强舆论宣传,广泛发动职工群众。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主流媒体,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要通过各种途径教育引导各类生产经营企业和相关单位,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隐患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监督和激励机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认真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对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走过场的单位要予以公开曝光。 (六)标本兼治,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各县、各部门、各单位要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契机,不断加强和规范安全管理与监督。要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隐患数据库,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工作。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实现隐患登记、整改、消号的全过程管理。要认真分析近年来的典型事故案例,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预防和杜绝同类事故的发生。要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治本之策,加快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