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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管理减排 1、工业污染防治。所有重点工业污染企业排放污染物必须达标排放,对能达标排放,但污染物排放总量仍然较高且对功能区水质影响较大的企业,要下达强制性削减污染物排放量。要强化执法监督力度,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杜绝偷排污染物的行为,确保污染源持续稳定达标排放。 2、禽畜养殖业与农业面源污染控制。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畜禽养殖业的环境管理,逐步削减畜禽养殖业的污染负荷。在畜禽养殖禁养区,搬迁或关闭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严格限制主要流域的规模养殖畜禽;畜禽养殖业要逐步发展循环经济,积极走生态养殖道路,减少畜禽废水直接向流域水体排放。对禁养区外已建成但未履行环评审批手续和环 境保护设施验收手续的养殖场,必须限期补办环保手续,办理排污申报、缴纳排污费和申领排污许可证。 完善污染防治设施,落实畜禽废渣综合利用措施,保证污水达标排放。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减少农药和化肥使用量,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3、在SO2控制方面。一是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与日常管理工作,进一步调整能源结构,推行使用清洁能源;二是对现有煤改气、油改气企业加强监管,防止企业使用高污染燃料;三是推动机动车使用清洁能源工作。 三、组织机构 为做好我市“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工作,市政府成立海口市“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张磊(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鞠磊(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林明勇(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局长) 隋夕岭(市监察局局长) 张伟斌(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美文(市财政局局长) 吴明宪(市发改局调研员) 郑国建(市水务局局长) 甘运明(市农业局局长) 杜海鹰(市建设局局长) 陈小鹰(市工业和招商局局长) 王永(市商务局局长) 王周兴(市环卫局局长) 吴淑楷(市交通局局长) 蔡军(市交巡警支队支队长) 梁振州(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环境资源局,负责处理我市“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的日常工作。其主要成员如下: 主任:林明勇(兼) 副主任:刘文(市纪委常委、市监察局副局长)、顾贫(市农业局副局长)、符传君(市水务局副局长)、严坚雄(市工业和招商局副局长)、陈超(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副局长) 成员:李忠标(市发改局)、王子富(市财政局)、陈守学(市水务局)、陈飞(市农业局)、林青(市建设局)、陈涛(市工业和招商局)、董勇(市商务局)、李永胜、郭钊明(市环卫局)、王辉、刘志远(市交通局)、钟臻(市交巡警支队);詹雄、甘文明、黄兹波、曾晖、陈敢(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各单位要根据当地实际,成立相应机构,进一步分解有关指标,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四、职责分工 (一)抓好工业污染源治理与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确保企业达标排放。(责任单位: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二)加强地表水体整治,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的建设,近期重点推进白沙门污水处理厂二期、狮子岭污水处理厂、长流污水处理厂、江东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进度,同时完善污水管网,确保桂林洋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发改局、海口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三)加强监督,确保颜春岭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站正常运行。(责任单位:市环卫局) (四)加快畜禽养殖规划,倡导循环经济理念,促进重点畜禽养殖业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五)进一步调整能源结构,推行使用清洁能源,对现有煤改气、油改气企业加强监管,防止企业使用高污染燃料。(责任单位:市工业和招商局、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六)推动机动车使用清洁能源工作,确保尾气达标排放。(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市工业和招商局、市交巡警支队) (七)进一步强化排污许可证发放与管理工作,认真查处无证排污单位,严格打击违法排污行为,严格控制COD和SO2排放总量。(责任单位: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八)加大环境保护的资金投入,制定有利于水环境保护的经济政策,实现环保投入的多元化、社会化,制定排污费使用管理规定,支持和促进企业的污染治理。(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