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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十一、深入开展《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宣传、贯彻工作 一要认真组织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宣传活动,加强各级领导同志和机关干部对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学习,全面熟悉和掌握本地区、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在应对突发事件中的职责。要将突发事件应对法纳入干部培训计划和“五五”普法的重要内容,使突发事件应对法深入机关、深入群众、深入人心,按照法律赋予的权力和义务,参与应急管理工作;二要规范应急财产征收、征用补偿工作,建立应急管理公益性基金。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相关规定,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应急财产征收、征用补偿制度,建立应急管理公益性基金,并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建立本地应急管理工作的财政保障机制。 附表1: 2008年应急演练计划填报表 ┌────┬───────────┬───────┬────────┬────────┐ │序号│ 预案(演练) │主办单位│承办单位│计划时间│ ││ 名称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表2: 宁德市直单位应急物资普查表 ┌────────┬──────────────────────────────────┐ │填报单位││ ├────────┼───────┬────────┬────────┬────────┤ │物资名称│数 量 │存放地点│存放年限│保管单位│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