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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
【发文字号】 哈行署发[2008]53号
【颁布时间】 2008-04-08
【实施时间】 2008-04-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8825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地区行署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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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严格控制馈赠礼品,一般不向区内来宾赠送礼品。对于区外重要来宾或地区邀请的重要客人确需赠送礼品的,经地区行署秘书长或办公室主任批准,由地区公务接待处负责采购包装,礼品主要以当地土特产为主。公务活动中受赠的贵重礼品应当按规定上交。
  
  (五)严格请销假、报告制度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行署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地委办公室、行署办公室《关于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请假制度的通知》(哈地党办发〔2005〕45号)要求,主要负责人外出考察、学习、培训、出差、开会、事假、出国出境等,必须严格按程序履行请假手续,并将外出期间本县(市)、本部门(单位)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姓名一并报告,统筹安排好各项工作,不得出现无人主持工作的现象。地区行署副专员外出参加公务活动时,如无特殊需要,对口协助工作的副秘书长应留守,以确保分管工作正常运行。
  
  (六)坚持求真务实,狠抓工作落实
  
  1. 地区行署领导每年应有两个月左右的时间,深入基层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调查研究,了解社情民意,掌握第一手资料,解决问题,推动工作。
  
  2.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行署各部门(单位)要严格履行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制,狠抓地区各项决策和部署的落实,确保每项工作有专人负责,有明确的时间进度表,有工作质量要求,有专项督查。
  
  3. 各级领导干部要始终把改善民生、为群众办实事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要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关心群众疾苦,不断提高新时期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4. 要进一步加大对地委、行署决策及领导重要批示件的督查落实力度,确保地委、行署决策及领导重要批示件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对地区行署领导的重要批示件,必须在10日(含公休日)内督办完结。
  
  (七)严格依法行政、廉洁从政
  
  1.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行署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哈密地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则》和《哈密地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在制定文件时,既要做到符合国家、自治区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又要与国家、自治区各项政策措施和地区的实际情况相衔接,力求文件内容规范、具体、明确,具有可操作性。各级政府法制部门要做好审核把关工作,确保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行署各部门(单位)所制定和发布文件的合法性、规范性。
  
  2. 积极推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要坚持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策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特别是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要严格实行公示、听证制度。
  
  3.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行署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向社会公布行政机关办事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纪律、结果及承办部门、承办人员、负责人、联系方式等内容,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
  
  4. 要深入开展以“两个务必”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弘扬艰苦奋斗精神,大兴勤俭节约之风。要加强防范教育,施教于先,防微杜渐,使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始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5. 地区行署组成人员及各级机关干部要严格遵守中央、自治区和地区有关廉洁从政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格要求亲属和身边的工作人员,杜绝利用职权或影响谋取私利,始终做到廉政、勤政,树立机关干部良好形象。
  
  二、加强领导,强化督查,确保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行署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地区行署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加强协调,明确任务,狠抓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一)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要实行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行署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做到亲自安排、亲自组织、亲自落实。要将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工作任务分解到科室,落实到岗位,形成一级抓一级、全员抓落实的局面。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责任制,制定严格的问责和考核制度,形成统分结合的工作机制。
  
  (二)进一步深化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的内涵。要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及时赋予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新的内容,将履行职能、提高行政效能和干部职工的精神状态、工作态度、干事创业的劲头,比、学、赶、超的意识,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的程度等,作为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的重要内容,特别是要以深入开展“效能建设年”活动为契机,以认真履行职责、规范工作程序、加快工作节奏、提高工作效率为主线,按照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关于“四个一定要”和“四个者”的要求,讲大局、讲责任、讲奉献、讲执行力、讲廉洁,坚决克服不思进取、四平八稳、得过且过、小绩则满的思想,牢固树立“无功即过、小进即退”的观念,创新工作方法和手段,不断增强工作针对性、系统性和创造性,促使行政效能明显提高,干部素质明显提高,社会各界对政府的满意度明显提高,圆满完成地委、行署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三)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地区行署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要进一步完善检查评比标准,形成科学评比体系,切实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监控、有奖惩。要继续采取明查暗访等办法,不定期检查和抽查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要建立健全社会监督网络,通过聘请义务监督员,设立投诉举报电话、监督电话、监督窗口、监督信箱,以及定期不定期召开各类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和收集各族各界意见。地区行署督查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完善督查机制,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工作落实,促进地区行署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八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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