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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辽阳市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七年七月九日 辽阳市打击盗窃破坏电力 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为按照全省统一要求和部署,组织好我市打击盗窃和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以下简称“三电”)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有效防范和打击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障“三电”设施安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维护“三电”设施安全为目标,在各级政府领导下,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原则,密切部门协作,加强企地共建,齐抓共管、综合治理,防范和打击盗窃、破坏“三电”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并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切实保障“三电”设施安全 ,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创造安定和谐的治安环境。 二、任务目标 (一)通过开展“三电”专项斗争,破获一批盗窃、破坏“三电”设施的重大案件,打掉一批违法犯罪团伙,依法惩处一批违法犯罪人员,坚决遏制盗窃、破坏“三电”设施(包括军事通信设施和农用电力设施)案件的高发势头。 (二)严格废旧物品收购站(点)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收购被盗“三电”设施的违法犯 罪活动,清理取缔一批非法废旧物品收购站(点)。 (三)切实加强电力、电信、广播电视等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提高各级政府 、有关部门及广大人民群众对“三电”设施安全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建立“三电”设施安全 保护长效工作机制。 三、工作范围和重点 此次专项斗争的范围是全市各县(市)区,其中辽阳县为省级挂牌督办重点整治地区, 灯塔市、弓长岭区、太子河区为市级挂牌督办重点整治地区。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 ,逐级挂牌整治一批重点地区、重点问题,挂牌督办一批刑事案件。 四、步骤安排 此次专项斗争至12月结束,具体分为以下3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10日前)。各县(市)区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确定整治重点,细化工作要求,提出具体措施,层层完成动员部署工作, 并于7月10日前将本地区挂牌整治、督办事项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集中整治和破案打击阶段(7月至11月)。各县(市)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严厉打击盗窃和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活动,集中整治废旧物品收购站(点),完成工作目标。每月3日前,要将上月“三电”专项斗争进展情况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重大案件、事件、信息要做到及时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县(市)区、各有关 部门和单位工作情况要进行抽查和指导,及时发现并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总结考核阶段(12月)。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照工作方案和检查考核标准,对本地区、本部门和单位“三电”专项斗争特别是重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考核,做好回头看、查死角工作,查漏补缺,完善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市领导小组要 对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评比,并在全市进行通报。各县 (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于12月28日前将“三电”专项斗争总结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 室。 五、工作措施 (一)大力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强大的社会舆论声势。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 要精心制定宣传方案,发挥各部门和电力、电信、广播电视系统掌握的宣传资源优势,充分 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互联网、手机短信平台等各种媒介,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 通告、发公益广告、群发手机短信、拍摄放映影视短片、张贴挂图、宣讲典型案例等多种形 式,大张旗鼓地宣传“三电”设施保护法律法规及“三电”专项斗争成果。要在新闻媒体的 显著位置、重要时段、重点栏目及互联网门户网站宣传报道“三电”专项斗争情况,选取已破获重大案件进行深入报道,营造声势,震慑罪犯,教育群众。辽阳县每月一次、其他区( 市)每阶段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三电”专项斗争动态和战果。 (二)加大案件侦破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对现行案件要严格执行接处警有关规定,快速反应,快速堵控,快速侦破。对群众举报的违法犯罪线索要逐一落实查办责任,迅速组织查证,查证属实的依法处理。对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要逐一上网,逐一落实 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全力追缉抓捕,相关地方公安机关要严格履行协查协办职责。对破获的 案件要循线追查,深挖违法犯罪线索,坚决打掉涉嫌收赃的废旧物品收购站(点)。对破获 的重大案件公安机关要主动商请检察院、法院,及时研究解决刑事司法中的问题,依法快捕 、快诉、快审。对近年来特别是2006年以来未破的盗窃、破坏“三电”设施重大案件,要逐一摸排梳理,明确主攻方向,组织精兵强将,限期侦破。重点地区要适时组织开展区域联合 会战,建立地区间办案协作和信息共享机制,在案件多发的重点线路沿线地区严密布控,形成打击整治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