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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陕西省政府
【发文字号】 陕政发[2002]56号
【颁布时间】 2002-10-31
【实施时间】 2002-10-31
【效力属性】 失效
【法规编号】 2892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陕西省人民政府批转省果业局关于全面推进无公害果品生产保障果品果汁安全出口实施意见的通知[失效]

[接上页]

  3、加强果树病虫害防治。健全果业、植保专业技术队伍,为无公害果品生产服务。要大力推行病虫害统防统治,建立果树病虫害测报制度。制定果树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规程,搞好果树病虫害监测,指导果农合理用药,提高病虫害防治水平。
  
  (四)建立良好的果品产销经营体制。
  
  1、发展产业化经营。要培育和壮大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农民专业技术协会、苹果协会等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各地要积极支持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公司+协会+农户”等多种产业化经营方式,建立原料基地,发展订单农业,按照标准化、规模化、专业化的要求进行果品、果汁生产、加工和销售。果品营销企业和果汁加工企业要严格按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生产、加工、包装、贮藏、运输,确保果品、果汁卫生安全。
  
  2、严把市场出口关。果区各级政府要统筹规划,在产区建设规模较大、设施先进、功能齐全的果品批发市场,搞好检验、贮运、包装等配套设施建设;各级果品批发市场要逐步建立进货检验制度,禁止经销不符合质量卫生安全的果品。对市场上销售的果品的农药残留进行监测,定期或不定期对果品检测结果进行通报。工商、果业、卫生等部门应联合认定一批绿色果品批发市场和经销企业,挂牌经营,扩大知名度,引导绿色果品生产和消费。
  
  3、建立质量追溯和承诺制度。各级果业、工商、质量监督等部门要加强指导,逐步建立从果品生产、加工、包装、贮藏、运输到市场销售的每一个环节都可追查的生产、经营制度,发现不符合卫生、安全标准或质量不合格的果品,及时、有效地追溯发生问题的环节和责任。要大力推行“产销直挂”,促进“产地与销地”、“市场与基地”的对接与互认。建立果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生产者向经营者、经营者向消费者就其生产、销售的果品质量安全做出承诺。
  
  (五)加强对出口企业的管理。
  
  实行出口企业注册登记制度。由陕西检验检疫局、省果业局按照企业规模、卫生质量安全技术和检验检测水平、出口创汇能力等条件,注册登记一批有经济实力、开拓国际市场能力强的果品、果汁出口企业,加大扶持力度,优先安排出口,为出口企业提供更多的国际贸易机会,加快与进口市场的对接。出口企业要加强对有关进口国果品、果汁技术和标准的研究,及早通过相关的质量认证体系,不断拓展国际市场。
  
  四、切实加强对果业质量安全工作的领导
  
  果业质量安全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新阶段果业发展的一项艰巨任务,必须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协作,精心组织,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加强规划,统筹安排。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新阶段“菜篮子”工作的通知和农业部“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以苹果为主的果业产业化建设的决定》的要求,认真调查研究,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推进无公害果品生产的规划,明确下一步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要突出抓好果品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加强产地环境保护,加快果品出口基地和专用加工果基地建设,健全果品检验检测体系,完善市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果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高。
  
  强化领导,分工协作。省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领导全省果业质量安全工作,负责协调果业质量安全工作的政策、措施落实。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加强配合。农业、果业部门抓生产源头,工商部门抓市场监管,卫生部门抓卫生监督,质监部门抓标准,环保部门抓产地环境,计划、财政部门要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把好出口关,金融、税务部门完善和支持果品、果汁生产、流通、出口的优惠措施。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研究果业质量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为省政府决策果品质量安全工作提供建议。各市、县、区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要将果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推进无公害果品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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