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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的经费补偿机制,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的投入力度。各级政府承担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的主要责任,根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的公共卫生项目,按省、市、区以人均3元、1元、2元的标准纳入财政预算。落实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基本建设、房屋修缮、基本设备配置、信息管理和人员培训等的投入,并根据财政收入情况逐年增加对社区公共卫生的投入。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根据服务项目以及完成情况,在考核的基础上核定政府补助数额。 (五)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管理和医疗费用结算办法,逐步探索建立逐级转诊和双向转诊制度,制定优惠政策,引导参保人员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支持社区医生首诊制工作。 (六)抓好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的继续教育,不断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的综合素质、服务能力和岗位技能。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机构,建立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之间的合作和人员培训机制,社区卫生技术人员要轮流定期到合作的大中型医院进修学习。大中型医院、预防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卫生技术人员在晋升高级职称前必须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累计提供服务1年。完善并落实卫生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制度、聘用办法和吸引优秀人才进社区的政策。 (七)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技术、药品准入制度和退出机制,依法严格准入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工作人员要坚持优胜劣汰、末位淘汰的原则及时调整、退出。制定全市统一的社区卫生服务基本药物和服务项目目录,按“三统一”要求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价格配备药品和开展技术服务。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执业监管,健全社区卫生服务技术操作规程和工作制度,维护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完善社区卫生服务考核评价制度,建立社会民主监督制度,将居民的满意度作为考核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业绩的重要指标。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确保就医用药安全、价格合理。 (八)完善政府各相关部门相互配合的社区卫生服务政策体系。 市卫生行政部门是社区卫生服务的行业主官部门,负责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业务上的组织、指导、监督和规划管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经省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市卫生行政部门审批;社区卫生服务站经市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各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按规划设置、审批、验收、发证、管理。完善考核、评价体系。 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主动安排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重点做好对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绩效的考评、考核、群众满意度调查等方面的工作。 机构编制部门牵头研究提出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编制标准的意见。 发展计划部门要将社区卫生服务纳入地区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总体规划。 财政部门要依据国家有关政策,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设备配备及更新、项目实施、人才培养、专职防保人员工资和业务经费等方面由同级财政提供经费支持。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有计划地把卫生行政部门正式审批并符合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畴,引导鼓励参保职工在社区诊治常见病、多发病,实行社区医生首诊制,支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上级医疗机构之间有效的双向转诊机制。 人事部门要支持和指导卫生行政部门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育人、选人、用人一体化机制,吸引优秀卫生人才在社区工作。 建设规划部门要将社区卫生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在新建或改建城市居民小区时,安排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业务用房。 计生部门要积极支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和适宜的技术服务的咨询和指导。 民政部门要将社区卫生服务作为社区服务工作的重要内容,把社区卫生服务与社区建设结合起来,统一规划,统筹建设。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社区卫生服务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督管理。 工会、共青团、妇联、宣传等部门要积极支持和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共同促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深入开展。 (九)根据事业单位改革原则改革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事管理制度,实行定编定岗、公开招聘、合同聘用、岗位管理、绩效考核。探索实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负责人公开招聘制度,建立健全任期目标责任制和业绩考核制度。社会力量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人员聘用、职称评定、政策知情、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方面,享有与政府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同等待遇。 (十)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实行以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为主的收入分配办法,加强和改善工资总额管理。社区卫生服务从业人员的收入不得与服务收入直接挂钩。开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收支两条线管理试点,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社区卫生服务收支运行管理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