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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博州政发[2008]22号
【颁布时间】 2008-04-02
【实施时间】 2008-04-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9137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意见

[接上页]

  (十七) 牢固树立廉政意识,加强纪律约束。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做遵纪守法、廉洁勤政的模范。要注重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坚决抵制腐朽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的侵蚀。要严格落实述职述廉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十八)牢记“两个务必”,保持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要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努力建设节约型政府。严格执行配备和使用公车的规定,不参加公款支付的娱乐活动,规范津贴、补贴发放。遵循有利公务、简化礼仪、务实节俭、杜绝浪费的原则,规范和改进公务接待。下基层调研要轻车简从,不搞迎来送往、层层陪同,不得宴请和超标准接待。
  
  (十九)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公务员素质。认真贯彻落实《公务员法》,严格执行各项政务纪律和廉政规定,强化责任意识,增强服务观念,努力建立一支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公务员队伍。继续改善公务员的工作条件和行政环境,保障公务员依法行使职权。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自治州人民政府全体成员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行政能力和管理水平,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蓬勃朝气、开拓创新的昂扬锐气和清正廉洁的浩然正气,坚定信心、振奋精神,抢抓机遇、开拓创新,为建设更加开放、富裕、和谐、秀美的博尔塔拉而努力奋斗。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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