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县(市)人民政府,自治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近几年来,克州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应急预案在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纵观克州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到年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覆盖编制目标仍然存在一定差距,而且编制中存在较多不可忽视的问题: 一是少数应急预案质量低、操作性不强。有的预案照搬照抄上级的、他人的预案,依葫芦画瓢;有的预案通篇都是原则性用语,上下一般“粗”,没有可操作的实际内容;有的预案执行主体不明,内容与实际工作脱节;有的预案文字冗长,拖沓繁琐,不切实际。 二是少数应急预案相互之间缺乏衔接,协调性差。有的预案内容前后矛盾,应急响应级别和响应行为衔接混乱;有的预案没有征求部门意见和经过专家评审,预案之间衔接不够,导致发布后部门职责交叉,意见不统一,产生矛盾。 三是应急预案动态管理滞后。个别部门、单位应急预案制定后就束之高阁,对预案不公布、不宣传,对预案中规定的处置原则、要求、程序及技能等不进行培训,更不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进行演练,使预案成为“摆设”和应付上级机关检查的“挡箭牌”;有的在预案实施后发现有许多不适应之处,也不进行修订、完善,致使预案再次启动时出现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各县(市)、各部门要大力加强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与管理,在完善应急预案方面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在预案类别上注重针对性,避免 “千篇一律”。 按照不同的责任主体,应急预案大体分为“政府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重大活动应急预案”五类。各类应急预案的功能和作用不同,预案编制的要求也就各异,不能千篇一律,必须注重其针对性。 一是政府总体应急预案应体现在“原则指导”上。政府总体应急预案是各级各部门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的总纲和依据,是政府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通用方法和指导性文件。因此,编制时只能在分类分级、工作原则、预案体系、组织机构、运行机制、应急保障、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原则规定,不可能提出处置的具体办法。 二是专项应急预案应体现在“专业应对”上。专项应急预案是政府及部门为应对某类或几类突发公共事件而制订的涉及数个部门职责的应急预案。因此,编制这类应急预案时,必须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具体类型级别、专门应急处置机构、应对方式及政策措施、具体处置程序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而不能笼统、含糊、原则。否则,就缺乏针对性、专业性。 三是部门应急预案应体现在“部门职能”上。部门应急预案是政府某部门根据政府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制定的预案。制订预案时,必须明确具体的、 特定类型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级分类以及应对的组织机构、行动原则和处置措施等内容。尤其要突出主办部门职能职责及权限,落实岗位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及其指挥权限,做到各负其责,又能协同作战。 四是基层单位应急预案应体现在“具体处置”上。基层单位包括乡镇、村、 社区、企业、学校,基层应急预案应是各单位结合自身特点和实际情况制订的应对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操作指南。编制基层单位应急预案,必须确立基层单位是其内部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的责任主体,强化各单位对各类危险源的防控和监管措施,明确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应急救援和具体的处置程序、方法。预案应一事一案,越简明具体越具操作性,决不能搞“大而全”。如制定农村应急预案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针对常见且易发的火灾、旱灾、森林火灾、动物疫情、群体性上访事件、重大治安和刑事案件等突发公共事件,分别编制简明实用的应急预案。基层预案应明确“六个一”,即一个应急分队、一个24小时开通的值班电话、一面报警铜锣或一套高音喇叭、一个信息安全员、一套应急处置措施、一整套应急设施设备(如锄头、铁铲、高筒雨靴、迷彩服、扑火把、消防栓、担架、摩托车等)。确保一旦出现突发事件,就能做到在发现、报告、预警、指挥、处置等环节迅速到位,紧密衔接。 五是重大活动应急预案应体现在“预防措施”上。重大活动应急预案是针对大型公众聚集活动包括经济、文化、体育、民俗、娱乐、集会等制订的临时性应急行动方案。编制应急预案时,必须认真分析重大活动基本情况及活动开展中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包括预计参加活动的人数、活动地点、周边环境、现场基础设施建设情况、主办部门情况以及存在的风险隐患,在此基础上,预先对相关应急机构的职责、任务和预防性措施作出安排,防范于未然。此外,出现的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当期,也应注意将相关突发事件预案加入重大活动预案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