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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人民政府 ,行署各部门: 《200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已经行署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二○○七年六月二十五日 200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全面推动我区政务公开工作,现就我区2007年政务公开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重点抓好县、乡政府及其部门、行署各部门政务公开分类目录的编制和政务公开网络系统建设,推行网上政务公开,积极探索依法申请公开制度,搞好政务公开评议制度试点,使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切实得到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规范内容,编制政务公开分类目录。行署各部门、各县、乡政府及其部门,要按照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以群众最关心、最关注,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内容、决策过程和实施结果为重点,本着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有利群众监督的原则,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编制政务公开分类目录,明确公开内容,对按规定必须保密或经过审核暂不宜公开的予以备案。政务公开分类目录明确公开内容的类别、形式、时限、对象和责任部门。公开内容的类别包括职能类、政策法规类、许可类等。公开内容的形式包括网站、电视台(广播电台)、电子显示屏、触摸屏、公开栏、报刊等。公开内容的时限包括长期公开、定期公开、逐段公开和随时公开。公开的内容要面向社会公众或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内部干部职工。各县、乡政府及其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做好政务公开内容的汇总和目录编制工作,编制完成的政务公开分类目录报上级政务公开领导机构审定、备案。行署各部门报行署办公室备案。 (二)完善形式,推行网上政务公开。 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栏、公开指南等政务公开形式,大力推行社会听证、专家咨询、新闻发布、点题公开等公开形式,重点抓好网上公开。 各县政府、行署各部门要整合已有的网络资源,在政务门户网站和内部网络的基础上,建立“政务公开”栏目。应当对外公开的政务信息,要全部在政务门户网上公布;需在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内部公开的政务信息,要在内部网络上公开。要做好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政务公开”栏目之间的衔接,保证政务信息渠道畅通,资源共享。要加强政务公开网络建设和维护,完善网上公开信息的保障、控制、更新机制和管理体制。各公用事业单位要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建立和完善单位门户网站,积极探索网上办事,逐步实现网上交费、办证、咨询、投诉、求助等业务。 (三)强化监督,建立和完善网上政务公开监督评议系统。 各县政府行署各部门要建立和完善网上政务公开监督评议系统,在政务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中,设立网上政务公开监督评议专栏,接受群众对政务公开情况的监督和评议。网上政务公开监督评议系统包括:网上投诉受理子系统、民意征集子系统、政务(办事)公开评议子系统。网上投诉受理子系统的功能是接受群众对政务公开情况的投诉。民意征集子系统的功能是接受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政务公开评议子系统的功能是接受群众对政务公开情况的评议打分。抓好蓟县政务公开评议制度试点工作,并做好网上政务公开监督评议系统的管理,处理相关投诉,组织政务公开评议。各县政府信息部门和行署信息中心要做好网络技术支持。 (四)建立制度,深化政务公开工作。 在有条件的县和部门开展依申请公开制度试点工作。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的提出、审核、公开和反馈程序。 各县政府及其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选择有条件的部门、街道和乡镇作为推行政务公开评议制度、社区代表会议制度或政务公开发布会制度的试点,积极探索,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和工作机制,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探索建立政务公开监督、考核、奖惩制度,逐步将政务公开纳入法制化轨道。 三、方法步骤 各县、乡政府及其部门、行署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方案,抓好工作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