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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现将《昭通市人民政府贯彻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实施方案 实施行政问责办法、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等四项制度(以下简称“四项制度”)是市人民政府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转变领导干部作风,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为人民服务质量和水平的重大举措。为把“四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保障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实施“四项制度”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和执政为民,通过行政问责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的实施,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改变管理方式,改进机关服务质量,规范机关行政行为,提高机关工作效能;进一步强化机关内部管理,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进一步强化公务员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信念,提高公务员为民办事、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推动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效能政府、廉洁政府、诚信政府建设,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实施“四项制度”的预期目标是:促进机关作风和形象有明显改进,为民服务质量和效率有明显提高,内部管理制度和机制有明显强化,依法行政、诚信服务能力有较大提升,机关凝聚力、执行力和公信力有较大增强,发展环境明显优化,人民群众对政府的满意度有较大提升。 二、方法步骤 (一)联席会议制度。 市人民政府建立行政问责联席会议制度,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的具体工作。联席会议每月召开1次,分析研究实施“四项制度”的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下一阶段的工作提出建议和要求。 联席会议各组成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整合监察和督查资源,加强配合,形成合力,推动“四项制度”的实施。“四项制度”的实施情况每月向市人民政府领导汇报一次。 (二)贯彻落实“四项制度”分四个阶段推进。 第一阶段(2008年4月1日-4月30日),学习宣传阶段。各县区、市直各部门要立即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四项制度”,使广大干部职工深刻领会“四项制度”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精神,深入了解并熟记“四项制度”的具体要求。通过学习教育,使广大干部职工思想更加统一,认识更加提高,态度更加端正,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四项制度”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工作要求是: 1、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要在2008年4月1日前把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印发到市直各部门及11个县区、乡镇,做到每个公务员人手一册。 2、市直各单位、各县区要全面开展“四项制度”的学习宣传活动,使每一个公务员都知晓“四项制度”的内容和要求,深刻领会实施“四项制度”对提高政府执行力、公信力,提高为人民服务质量和水平的重要意义。 3、市直各委、办、局和各县区要按照“四项制度”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在4月10日以前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意见。 4、新闻单位要加大对“四项制度”实施的宣传力度,在全市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各县区人民政府新闻办要制定宣传报道方案,利用会议、网络、简报、板报和横幅等形式,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各新闻媒体要跟踪采访和报道“四项制度”实施过程中的先进典型,鞭策和督促后进单位,形成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四项制度”的浓厚氛围。 第二阶段(2008年5月1日-5月31日),落实责任、服务承诺阶段。各县区、各部门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既是责任对象,又是落实主体。各单位要按照机构职能和职责分工的要求,进一步细化问责工作岗位职责,严格落实到人。要建立和完善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等各项行政管理制度并装订成册备案待查。 凡是具有社会服务、公共服务、社会管理职能的部门和窗口单位,要将本部门、本单位贯彻落实服务承诺制的具体意见和措施,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承诺。由市人事局、法制办提出公开承诺单位名单,新闻办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