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海口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海府[2008]23号
【颁布时间】 2008-03-27
【实施时间】 2008-03-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9335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海口市2009年住房建设计划的通告

[接上页]

  第二十一条 积极发展住房二级市场和房屋租赁市场。
  
  大力发展住房二级市场和租赁市场,增强新房市场以外的二级市场及租赁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探索新形势下促进住房二级市场和房屋租赁市场发展的新路子、新方法,合理引导居民通过换购、租赁等方式,合理改善居住条件,多渠道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住房供应,解决居民住房问题。
  
  第二十二条 政府合理引导住房消费观念,提倡理性消费,稳定房地产市场。
  
  住房梯度消费模式符合家庭在不同时期的实际支付能力,也与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这种消费观念值得政府在相当长的时间内积极推广和提倡。以经济、实用为消费原则,量力而行,引导居民形成适度居住消费的观念;根据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购买或租赁符合家庭实际需要的住房。引导居民从追求住房面积到追求住宅性能质量,培育在适当面积内实现高质量居住生活的消费理念,提倡理性消费,稳定房地产市场的发展。
  
  第五章 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第二十三条 建立规划落实的目标责任制。建立规划落实的目标责任制度,发改局、建设局、交通局、规划局、房产局、环保局等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加强政策的传递效率,增强政策的执行力度,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
  
  第二十四条 加强规划实施的技术管理。综合利用现代化的信息手段和工具,建立开放性的计算机管理查询系统,提高数据统计、分析、查询、管理、反馈的效率,完善提高住房建设信息资源的动态监测系统与长效监测管理机制。
  
  第二十五条 条加强住房建设的监督监测。各级建设部门和监察部门加强规划效能工作,把编制住房建设规划并在近期建设规划落实项目用地、建设时序和进度安排,以及向社会公布作为监察重点,加强规划实施过程中的动态监测与制约机制,形成有效的信息反馈机制,确保住房建设规划落实到位。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规划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七条 本规划由海口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第二十八条 本规划由海口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附图(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