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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铜政办[2006]32号
【颁布时间】 2006-07-28
【实施时间】 2006-07-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9429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经济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接上页]

  (七)工业投资科
  
  组织指导全市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工作,编制下达年度技术改造项目投资计划、产业结构调整资金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重点工业行业生产力布局、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规划和重点产品结构的调整方案;制定市重点工业技术改造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对工业重点项目及财政资金支持项目的评估、咨询、下达年度计划和监管;组织上报国家、省核准及备案的技术改造项目;分析全市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情况,研究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技术改造项目库。
  
  (八)企业科
  
  研究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措施;指导和推进国有企业建立现代化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研究所监管的企业合并、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资等重组方案和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组建方案;指导企业内部运行机制的转换;推动企业管理创新,总结推广企业管理经验,规范企业各项基础性管理;审核市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和主要负责人工资标准;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承担市企业改革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科
  
  研究提出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意见;拟订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度,研究和完善授权经营制度;负责所监管企业资产产权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审核所监管企业资本金变动、股权转让及发债方案。负责授权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研究和完善授权经营制度并对授权企业进行监督;研究提出重大决策责任追究的意见和措施;按有关规定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进行预算管理,研究提出国有资产预算编制和执行方案;监督投资企业的重大投资、贷款、担保及资产运作情况;负责监缴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金收益。
  
  (十)技术进步与装备科
  
  研究提出工业企业技术进步、技术引进和重大装备国产化的办法和措施;组织推动工业企业技术创新工作;指导和协调工业企业重点技术创新项目的实施和重大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工作;指导和推动企业技术创新机制建设及产、学、研联合;推进工业企业信息化建设,指导和协调企业重大技术装备项目的研制工作。研究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指导和协调企业重大成套装备项目的研制开发。
  
  (十一)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科
  
  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环保产业发展中的相关问题;贯彻落实国家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法律、法规、政策;研究提出企业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发展环保、新能源的政策、法规;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再生资源、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审核上报和有关管理工作;指导以节降耗为主要内容的新品种、新技术、新设备的开发和推广应用,指导全市散装水泥和墙体材料革新、新型建材推广工作。
  
  (十二)电力能源科
  
  研究提出电力工业(含水电)、石油、天然气的行业规划、行业规章和规范,实施行业管理和监督;负责全市电力资源配置和农电管理工作;拟定电力安全法规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电力重大安全事故和处理;拟定农村电气化和小电网建设以及农电体制改革的工作。
  
  (十三)综合运输协调科
  
  负责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涉及交通、邮电方面的重大问题;负责铁路、公路、水路等运输方式在经济运行中的衔接和组织协调;积极推进全市物流业的发展;指导全市春节运输及安全工作;做好船舶行业管理工作。
  
  (十四)经济运行局
  
  监测、分析经济运行态势,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制定和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煤炭运输总量平衡,负责协调全市煤炭产供需衔接工作;指导企业的扭亏增盈和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协调军工科研和军转民的有关问题。
  
  (十五)煤炭工业办公室
  
  研究拟定煤炭行业发展规划、行业规章和规范,引导行业合理布局,实施行业管理,承担煤炭工业管理职能;衔接平衡煤炭重点企业发展规划和生产建设计划,审核煤炭建设重大项目;编制和实施年度煤炭计划,协调煤炭生产等重大问题。
  
  四、市中小企业发展局为副县级机构,由市经济委员会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履行指导中小企业、个体私营民营经济改革与发展,并负责有关的综合协调和服务工作。
  
  五、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一)市经济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49名。其中,主任兼党委书记1名,副书记兼纪委书记1名,副主任4名,总工程师1名;经济运行局配副县职数1名;科级领导职数16名。
  
  离退休干部服务人员编制单列2名。
  
  机关后勤人员编制单列4名。
  
  (二)市中小企业发展局事业编制12名(含后勤服务人员编制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名;内设机构2个,副科级职数2名。
  
  纪检(监察)等机构设置,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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