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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西政办[2006]61号
【颁布时间】 2006-07-12
【实施时间】 2006-07-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9602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海西州钾肥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4、以钾肥企业质量档案为基础,形成以信息化管理为主要手段的长效动态监管工作机制,提高钾肥产品总体质量水平,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初步建立我州优质钾肥生产基地。
  
  三、主要任务
  
  (一)摸底建档。对本辖区内所有钾肥生产企业进行一次全面调查,建立企业质量档案,掌握企业质量信息。
  
  (二)突出监管工作重点。在海西州政府和省质监局的统一领导和组织下,按照整治工作的总体目标,坚持边整治、边规范、边完善的原则,加强对生产源头的监管,达到三个“一批”。整顿规范一批规模小、质量差、生产工艺落后、条件简陋、产品质量保证条件差的小企业;利用质监部门质量、计量、标准等方面的职能,帮促一批具有合法资格但产品质量不稳定的企业增强质量意识,加大技术改造、质量管理投入,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加大“打击假冒、保护名优”工作力度,扶持一批质量过硬、获得国家质量奖励称号、监督抽查连续合格、信誉度好、知名度高的名优企业。
  
  (三)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钾肥的违法行为。一是要把查处大案要案作为保名优、打假劣专项整治的重点,以此为突破口,全面推进整治工作;二是彻底铲除生产假冒伪劣钾肥的小作坊,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三是对钾肥有效含量严重不足、掺杂使假、以假充真的企业,尤其是以合同形式生产销售钾肥有效含量低于54%氯化钾产品违法行为的企业,责令其限期收回不合格产品进行停产整顿,整改不合格的不得恢复生产;四是对销售假冒伪劣钾肥的经销点依法进行严厉处罚,没收其销售的钾肥产品,监督销毁并追查生产源头;五是严查钾肥生产企业违规处理废料情况,防止废料流入食用盐市场。
  
  (四)结合专项整治,加强对企业的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舆论作用,跟踪宣传报道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效和进展,曝光典型案例,对质量信誉好的企业进行积极宣传,使企业树立先进的质量管理理念,掌握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提升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和产品竞争力。
  
  四、职责分工
  
  (一)质监部门在整治中要充分发挥其技术优势和行政执法职能,承担全州钾肥生产企业的调查摸底工作,负责产品质量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受理群众对钾肥质量问题的举报、投诉和处理,及时向州政府报告钾肥生产企业存在的质量问题和查处的案件等情况。
  
  (二)经贸部门负责检查钾肥生产企业是否执行了国家产业政策,重点检查企业是否还在使用国家发改委第40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中命令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生产落后产品。
  
  (三)工商部门负责营业执照的检验工作,规范交易行为,查处流通领域的违法行为及不正当竞争、商标、广告等方面的违法案件,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及时向州政府报告企业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并向有关部门通报信息。
  
  (四)公安部门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负责对涉嫌构成犯罪案件和阻碍依法执行公务案件的查处,及时向州政府报告企业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并向有关部门通报信息。
  
  (五)盐务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钾肥产品废料处理检查,防止流入食盐市场,及时向政府报告查处情况,并向有关部门通报信息。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此次专项整治,各地区和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安排部署,把这一项国家质检总局关注,省质监局具体组织的专项整治工作抓紧抓好,确保整治工作达到预期目标。
  
  (二)开展企业调查,建立质量档案。质监部门要深入企业认真细致的搞好调查摸底工作。对已建档的企业,要对原有信息进行核实、更新;对未建档的企业,要按照《钾肥生产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和《钾肥生产企业基本情况调查汇总表》,逐一进行调查登记,建立档案。通过调查摸底,要掌握钾肥企业数量、规模、质量管理制度、检验能力等最新质量状况,确保每一家企业都有详细的产品质量记录,并纳入统一信息管理,全部调查工作要于7月20日前完成。
  
  (三)采取措施,全面落实辖区打假责任制。要始终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工作方针,着力从源头整治、从深层解决问题,进一步完善区域监管责任制,提高区域监管的有效性,完善钾肥生产质量监管制度,建立防范发生区域性质量问题的预警机制,形成打假治劣的长效机制。在监管工作中,要严格落实区域监管责任制中的巡查、调查、处理、报告等基本责任和制度,深入分析研究各企业存在的质量问题及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引导企业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行整改。对于辖区内普遍存在的质量问题,质监部门要及时将情况汇总报告州政府和上级质监部门,尽早研究制定有效的整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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