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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西政办[2006]61号
【颁布时间】 2006-07-12
【实施时间】 2006-07-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9602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海西州钾肥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四)加强各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各有关部门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明确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和协作配合,形成整治合力,提高整治工作的有效性。
  
  (五)加大违法行为的查处。加大对企业质量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及时发现企业存在的违法行为,确保不合格的产品不出厂,不流入市场。对每件查处的案件,都要录入企业质量档案,整改后验收不合格的不准进行生产。对质量严重不合格、连续三次检查不合格等情节严重或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要及时上报州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并提出处理意见。
  
  (六)加强信息交流与沟通。各部门在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整治工作的同时,要注意做好信息收集、交流与报送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重要问题及时沟通,做到信息共享。
  
  (七)加强舆论宣传和监督。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宣传手段,切实提高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质量和效果。一是重视和广泛发动企业和群众举报,扩大收集制假造假案件的线索来源,通过跟踪线索、追查源头,突出重点,集中力量,严厉打击,提高整治效果;二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的作用,跟踪宣传报道整治工作的成效和进展,曝光典型案例,提高企业和广大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营造专项整治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八)积极开展服务企业活动。一是要发挥质监部门职能优势和技术优势,帮扶企业促进发展,鼓励企业联合重组做大做强。加强质量体系建设,提高质量控制能力。二是要把整治与教育、宣传相结合起来,增强企业法人的质量意识。三是要严厉打击违法生产行为,通过各种质量监管手段,淘汰企业落后的生产工艺,调整钾肥生产结构,为名优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九)落实责任考核。各地区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落实,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好各项工作,完成好各项任务,全力推动我州钾肥行业的健康快速发展,为我州争创优质钾肥生产基地打下坚实基础。州政府将按规定对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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