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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加强各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各有关部门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明确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和协作配合,形成整治合力,提高整治工作的有效性。 (五)加大违法行为的查处。加大对企业质量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及时发现企业存在的违法行为,确保不合格的产品不出厂,不流入市场。对每件查处的案件,都要录入企业质量档案,整改后验收不合格的不准进行生产。对质量严重不合格、连续三次检查不合格等情节严重或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要及时上报州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并提出处理意见。 (六)加强信息交流与沟通。各部门在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整治工作的同时,要注意做好信息收集、交流与报送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重要问题及时沟通,做到信息共享。 (七)加强舆论宣传和监督。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宣传手段,切实提高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质量和效果。一是重视和广泛发动企业和群众举报,扩大收集制假造假案件的线索来源,通过跟踪线索、追查源头,突出重点,集中力量,严厉打击,提高整治效果;二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的作用,跟踪宣传报道整治工作的成效和进展,曝光典型案例,提高企业和广大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营造专项整治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八)积极开展服务企业活动。一是要发挥质监部门职能优势和技术优势,帮扶企业促进发展,鼓励企业联合重组做大做强。加强质量体系建设,提高质量控制能力。二是要把整治与教育、宣传相结合起来,增强企业法人的质量意识。三是要严厉打击违法生产行为,通过各种质量监管手段,淘汰企业落后的生产工艺,调整钾肥生产结构,为名优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九)落实责任考核。各地区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落实,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好各项工作,完成好各项任务,全力推动我州钾肥行业的健康快速发展,为我州争创优质钾肥生产基地打下坚实基础。州政府将按规定对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和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