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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淄政办发[2006]37号
【颁布时间】 2006-06-12
【实施时间】 2006-06-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9821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监察局、市纠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06年全市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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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加强对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紧紧围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综合改革,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免征农业税以及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到位,严防农民负担反弹。严格执行涉农税收、价格和收费“公示制”,乡镇、村级组织和农村中小学校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完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制度,坚决纠正面向农民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集资、摊派行为,不断完善预防和处置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的有效机制。严厉打击哄抬农资价格、制售假劣农资伤农坑农行为,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清理和取消各种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改善农民就业环境。积极推进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工作,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和监督。
  
  (五)继续纠正在征收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关闭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加强法规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年底前,要制定并严格执行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或区片综合地价标准,防止发生新的拖欠;严格执行征地告知、确认、听证、公告等程序规定,加强村集体征收补偿费的使用管理,维护被征地农民集体和农户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申诉权。合理确定城镇房屋拆迁规模,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计划编制工作;建立和完善拆迁公示、听证、许可、承诺、资金监管、投诉举报、行政裁决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全面推进拆迁管理工作规范化,建立健全拆迁管理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继续坚持国有资产管理、工会、劳动保障、监察、财政部门共同参与、分工合作的工作方式,加强对企业重组改制和关闭破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切实解决企业改制中涉及职工经济补偿、社会保障等切身利益的问题。建立健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联席会议制度,逐步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预警、监控和保障机制;研究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等配套制度,防止出现新的拖欠。
  
  (六)全面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活动。各级各部门要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坚决取消脱离实际以及加重基层、企业和人民群众负担的评比达标项目,保留、合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评比达标项目,严肃查处利用评比达标活动乱收费、乱摊派的行为,制定进一步加强管理的规范性意见,确保评比达标活动过多过滥问题得到基本解决。
  
  (七)严格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4〕81号),严格清理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的做法,严禁出台新的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政策,已经出让的要切实解决好遗留问题;全面清理针对出租汽车的收费项目,严格控制出台针对出租汽车的收费政策,严禁各种乱收费、乱罚款;严格规范出租汽车企业经营行为,切实保障出租汽车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加强对出租汽车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管,对因监管不力而引发群体性事件、侵犯出租汽车企业或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八)巩固治理公路“三乱”等工作成果。主要是抓巩固、防反弹,严格责任追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公路“三乱”问题,经多次查纠整改不力、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的,要实施“重点监控”。严肃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纪律,坚决纠正治理超载超限中以罚代纠、只罚不纠和以治超为名谋取私利的行为;建立及时发现和查处公路“三乱”问题的快速反应机制;严格公路收费站、检查站的设置、审批和监督管理;严禁在高速公路上设置除收取车辆通行费以外的各类站点,加强对高速公路收费情况的审计监督;保证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的畅通和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深化治理党政部门报刊过滥和利用职权摊派发行工作,进一步规范发行行为。继续开展减轻企业负担工作,严肃查处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规违纪行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九)进一步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各级、各部门、各行业要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继续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以完善职业道德规范为基础,以预防不正之风为重点,以创建文明行业为目标,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依法行政、从严治政,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面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行政执法部门要大力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经济管理部门要进一步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公共服务部门要以优质、高效、便捷为目标,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要大力加强基层政风行风建设,着力解决一些基层站所工作人员刁难群众、办事拖拉、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要深化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在继续坚持上下联动、全面评议的基础上,把民主评议与纠风专项治理相结合,深入开展对医院、学校等重点行业的行风评议,有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加强评议工作的制度化建设,严格规范操作,注重评议效果,把评议结果作为考核部门和行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评选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的一项重要指标和条件。做好与省“阳光服务热线”的联动、信息反馈工作。充分利用现代传媒技术,逐步建立市纠风办与区县纠风办和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互联互通的纠风工作网络,强化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对部门和行业的监督。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参加“政风行风热线”,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在规定的时限内认真解决,并做好反馈。今年有条件的区县要开通“行风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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