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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实施时间】 1993-03-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994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澳大利亚移民(教育)收费规定

[接上页]
│       │员))                   │         │
  │       ├──────────────────────┼─────────┤
  │       │(a)申请人是作为主要人员提出申请的     │4,080       │
  │       ├──────────────────────┼─────────┤
  │       │(b)申请人是作为辅助人员提出申请的     │2,040       │
  ├───────┼──────────────────────┼─────────┤
  │211      │第150类(前公民)(申请人是作为主要人员或是 │2,040       │
  │       │辅助人员提出申请的)            │         │
  ├───────┼──────────────────────┼─────────┤
  │212      │151类(前居民)(申请者是作为主要人员或是作 │2,040       │
  │       │为辅助人员提出申请的)           │         │
  ├───────┼──────────────────────┼─────────┤
  │213      │第152类(家庭聚会(新西兰公民))申请者是作 │2,040       │
  │       │为主要人员或辅助人员提出申请的)      │         │
  └───────┴──────────────────────┴─────────┘
  
  第三部分 在1994年9月1日到1995年10月31日(包括该日)提出申请的签证
  
  ┌───────┬──────────────────────┬─────────┐
  │项目     │所申请的签证或入境许可证的种类和适用的情况 │金额       │
  │       │                      │  $_       │
  ├───────┼──────────────────────┼─────────┤
  │301      │商业技术(移民)(AD类)          │         │
  │       ├──────────────────────┼─────────┤
  │       │a)符合基本标准的申请者           │4,080       │
  │       ├──────────────────────┼─────────┤
  │       │(b)申请者符合辅助标准,          │2,040       │
  ├───────┼──────────────────────┼─────────┤
  │302      │允许的亲属(移民)(AJ类)(申请人符合辅助标│2,040       │
  │       │准)                    │         │
  ├───────┼──────────────────────┼─────────┤
  │303      │卓越的才能(移民)(AL类)(申请人符合基本标│2,040       │
  │       │准或辅助标准)               │         │
  ├───────┼──────────────────────┼─────────┤
  │304      │雇主任命(移民)(AN类)          │         │
  │       ├──────────────────────┼─────────┤
  │       │(a)申请人符合基本标准,          │4,080       │
  │       ├──────────────────────┼─────────┤
  │       │(b)申请人符合辅助标准           │2040       │
  ├───────┼──────────────────────┼─────────┤
  │305      │新西兰公民的亲属(移民)(AP类)(申请人符合│2,040       │
  │       │基本标准或辅助标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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