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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构建中介服务工作平台,丰富和完善金融生态链。深化中介机构改革,加快各类中介机构与主管部门的“脱钩”步伐,实行市场化、公司化运作;强化中介机构的市场竞争。引导和鼓励发展会计、审计、律师等各类事务所以及动产、不动产评估和企业价值评估等中介机构,积极引进州内外资信等级高的中介服务机构,促进提高中介服务水平。加强对各类中介机构的市场监管。依法制定和严格执行中介服务从业标准与资格,坚决打击虚假中介行为。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强化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提高中介机构的专业服务化水平和诚信水平。 (四)构建融资工作平台,整合政府、金融、企业三方资源。州发展计划委员会要会同州经贸委、州建设局、人民银行、银监分局和各金融机构构建重点项目融资信息发布工作平台,定期召开重点项目信息发布会,及时向金融机构推荐项目、沟通情况;州银监分局要督促金融机构建立项目融资绿色通道,解决融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障碍。州经贸委要会同州监察局、州工商联等部门构建成长性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平台,督促有关办理质押登记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有关企业抵(质)押登记的有关规定,解决因银行创新信贷品种、改进信贷方式而需要有关部门具体落实登记责任和履行登记义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银行质押融资创造条件。人民银行要会同银监分局构建经济金融重要信息互动平台,促进政府、银行、企业之间的信息沟通、交流和整合,并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有关金融政策、金融机构授权授信、信用评级、债权维护等重大情况,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服务。 (五)构建企业发展工作平台,培植一批新的金融优质客户。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规范各类国有、集体、企业改制,明晰产权关系,切实完善内部治理机制,增强资本约束,使企业真正成为合格的市场主题;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力度,督促各类企业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信息披露。经贸、工商、银行等部门要按市场原则选好企业对象,将我州大中型企业和成长型、科技型小企业主要生产、经营、财务等信息纳入银行信用系统,作为金融机构制订发展规划、支持企业发展的重要依据,扎扎实实培植一批新的金融优质客户,加快推进工业强州发展战略。 (六)完善金融政策支持体系,为做强金融产业创造条件。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金融已经成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和第三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要把金融业作为重要的支柱产业来发展,将其纳入我州国民经济发展的全局,通盘考虑,整体规划,制定专门的产业支持政策。积极引进各类金融机构,扩大金融对外开放,引入国内外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技术。推进金融改革,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等方式,建立和完善地方金融机构的产权结构和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市场竞争力。积极支持地方中小金融机构清收盘活不良贷款,研究实施优质资产置换、打包收购不良贷款、减免税费等各种有效方法,促进中小金融机构加快发展。 (七)强化金融创新,以良好的金融服务促进生态环境改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应加强对金融生态环境的前瞻性研究和利用,大力提高市场研究发展能力,结合当地实际,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为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金融服务。进一步完善资金定价机制和授权授信制度,根据企业资信状况和风险大小,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更大程度地发挥利率杠杆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及时调整内部评级,加大对金融生态环境好的县、市、行委和信用好的企业的授权授信,增加信贷投入,促进建立改善金融生态环境的正向激励机制。 (八)强化金融内部控制,提升金融生态自身修复能力。金融行业是高风险行业,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强化法制观念,提高依法治理和依法决策水平,完善授权授信制度、组织人事制度、审慎经营制度、问责制度、信贷工作制度,严格内部管理,掌握控制风险环节,创新激励和约束机制,不断增强抗风险能力,提升金融自身修复功能,及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九)营造宣传氛围,认真评价和监督金融生态建设工作。宣传部门要组织开展“海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宣传教育活动,在有关媒体上开辟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宣传专栏,增强社会公众和社会媒体的监督意识,组织召开有关研讨会,探索新的措施、办法,为州委、州政府决策提供支持;纪委、监察部门要将有关单位加强和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纳入行风评议;州委办公室和州政府办公室要督导有关工作组确定每年我州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工作重点,并组织有关监督部门对当年开展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具体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人民银行要从完整的金融生态角度,即从金融生态主体、金融生态环境、金融生态调节三个方面出发,制定海西州金融生态建设评价办法,委托具有市场公信力的资信评价机构动态地测评我州金融生态状况,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州委、州政府提出对策建议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