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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公司): 现将市国资委制订的《苏州市2006年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要点》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五月十五日 苏州市2006年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要点 2006年我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为主线,以深化改革和强化监管为核心,以国有经济“十一五”规划为重点,继续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任务,探索创新国资监管新体制,使国有经济成为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带头人、自主创新的主力军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坚强后盾。 一、提高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盈利能力,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任务。要把促进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以下简称国资公司)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自主创新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作为首要任务来抓。要引导各级国资公司处理好专业化经营与多元化经营的关系,突出主业、做强主业。指导国资公司调整优化资源配置,努力提高盈利水平。通过盘活存量、吸引增量、收缩战线、拓展空间,提升国有资产的控制力、影响力和竞争力。要强化国资公司经营业绩考核的工作,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任务。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今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以签订2006年度经营目标考核责任书的形式,明确各级国资公司2006年经营目标和保值增值任务。总的要求各级国资公司保值增值的水平在去年实绩的基础上有所提高,确保增值率平均达到106%以上。同时,针对各级国资公司的特点,实行分类管理,进行分类考核,强化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二、通过制订国有经济“十一五”规划,积极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上半年完成苏州市“十一五”时期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和发展战略规划的编制工作。在摸清我市国有资本布局结构的现状、发展环境及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明确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调整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战略目标,明确国有经济战略发展的重点和国有企业发展的方向,基本确定我市国有资本“进”“退”的领域。实施“三个收缩三个集中”的战略,即纵向收缩国资的投资级次,横向收缩国资的分布跨度,点上收缩国资的股权比重,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优化配置。各级国资公司都要按照这个要求,提出本公司2006年度国资调整的方案,推进国有资产向优势产业和基础领域集中,向大型的混合所有制企业集中,向公司的主业集中。各市、区国资办也要根据自身特点,完成制定各自的发展调整规划。 三、全面开展清产核资工作,进一步摸清国有资产的家底。按照国家和省国资委的统一部署,在总结市工投公司试点的基础上,从今年4月开始,对市属国资公司全面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各市属国资公司要认真研究制订清产核资工作方案、实施意见和操作规程,采取公开招标的形式选择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在完成清产核资的基础上,积极开展清产核资后续管理工作,规范资产损失认定标准和程序,建立不良资产托管、回收、处置和收益上缴制度。同时,根据各市属国资公司提交的清产核资报告,报市政府批准后,对市属国资公司的授权基数进行调整和重新授权。加强市、县级市(区)属国资统计报表分析工作和快报制度,继续规范企业财务月报、季报和年度工作,建立和完善企业财务、企业财务动态信息分析制度。 四、探索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完善国有资本出资人制度。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重要内容。根据国家和省国资委的统一部署,在完成清产核资的基础上,着手研究我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框架方案,选择市工投公司等启动企业财务预算编制试点工作。在试点和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国有资本预算管理体系总体方案、基本原则、基本思路和工作目标,探索国有独资公司年度预算核准、国有控股公司财务预算备案管理的途径和方式。按照“分类、分级、分步”的原则,根据《苏州市市属国有资产收益收缴暂行办法》,开展对市属国资公司以及其他市属国有全资、控股、参股企业的国有资产收益收缴工作。同时,研究建立国有企业投资风险监控防范体系,加强对市属国资公司投资决策和投资过程的监管。年内完成制定国资公司投资和担保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公司重大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加强市属国资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管理,建立健全市属国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继续完善国有企业外派监事会和财务总监制度。各市、区国资办也要高度重视企业投资风险监控体系的建设,防范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