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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苏府办[2006]51号
【颁布时间】 2006-05-15
【实施时间】 2006-05-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0073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苏州市2006年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接上页]

  五、坚持规范操作,深化完善国企改革和管理。深化市政公用领域国企改革,加快公共资源整合。重点推动苏州自来水公司通过公开方式吸收战略投资者实施增量改革的工作,确保年内完成改革任务。对苏州排水管理处事转企的改革,在其改革方案经市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抓紧实施事转企改革。各级国资公司要对控股、参股的国有股权认真分析其盈利能力,对一些无效益、无发展前景的股权要加快退出。加强改制剥离资产管理工作,妥善处置这些资产,并将管理责任落实到相关部门。实行工作目标责任制,妥善处理好停产关闭歇业企业销号扫尾中的金融债务、欠税工作,严防国有资产的流失。加快对创元集团所托管企业和资产的清理处置工作。积极稳妥地做好创元科技、苏高新等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确保股改工作圆满完成。
  
  六、加强各级国资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国资监管水平。以“树立国资形象、塑造团队精神、争创工作佳绩”为目标,加强各级国资机关的建设,实现国资队伍建设上台阶、争一流,形成推进国资监管工作的合力,使监管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和高效化。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省国资委《江苏省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加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领导班子建设,把企业领导班子建设成“政治素质好、经营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的坚强领导集体。加强国资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学习贯彻《实施纲要》,坚持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和有机互动,增强国资监管工作的规范化和透明度,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国资监管能力。
  
  
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六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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