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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深办[2006]24号
【颁布时间】 2006-05-16
【实施时间】 2006-05-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0079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纪委、市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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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社区开展“倡廉洁、树新风”活动。将“八荣八耻”和反腐倡廉的基本要求渗透到居民公约、乡规民约等社区管理制度中,并通过知识讲座、文化论坛、文艺演出、书画展、影片播放等形式,广泛宣传社会主义荣辱观和反腐倡廉理念,引导和规范社区道德生活,增强居民“共创廉洁社区、共建和谐家园”的责任意识。通过发廉政倡议、对社区内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的廉政情况进行监督和温馨提醒等途径,在社区大力倡导廉洁风尚。纪检监察和检察机关要关心支持社区廉政文化建设,深入社区搞好廉政教育辅导、廉政法律法规咨询等方面的服务。
  
  (五)家庭廉政文化建设。由市、区妇联牵头组织实施,有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团体协助,结合“五好家庭”创建活动来开展。主要围绕“廉洁文明治家”,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及其家庭成员筑牢家庭廉政防线,面向全社会倡清明和睦家风,造浓“治家重廉、立身重廉、教子重廉”的家庭文化氛围。
  
  开展“家庭助廉”教育活动。结合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在全市开展以“人人倡廉、家家助廉”为主题的宣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及其配偶、子女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亲情观和监督观,增强家庭助廉意识。在重大节日,要以赠廉政条规、发廉政提示信或电子信息等形式,提醒党员干部及其家庭成员廉洁自律,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
  
  倡导“廉洁文明治家”的风尚。面向千家万户,大力倡导“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倡导“廉洁文明治家”的理念。有计划面向社会征集和出版“治家格言”,挖掘和集聚民智,弘扬立身重廉、治家重廉、教子重廉的优秀传统文化。以“倡清廉家风,建和睦家庭”为主题,制作和播放廉政公益广告;开展廉洁文明知识有奖竞赛、“廉洁清风进万家”文艺演出等活动,使廉洁文明治家的理念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评选表彰“廉洁文明家庭”。结合“五好家庭”评选活动开展。既要评选表彰廉洁治家、勤政为民的党员干部家庭,也要评选表彰家风清廉纯朴、对廉政文化建设有重大贡献的文艺工作者家庭,为党风廉政建设积极建言、对腐败现象勇于斗争的文明市民家庭,充分调动干部群众创建“廉洁文明家庭”的积极性。
  
  三、挖掘和整合促进廉政文化建设的相关资源
  
  (一)开发廉政文化产品。由市委党校廉政建设教研室牵头成立深圳廉政文化研究会,吸纳相关部门和科研院所的研究力量,开展廉政文化理论研究,不断丰富深圳廉政文化的内涵,提炼有深圳特色的廉政建设先进理念,有计划地编辑出版一批高质量的廉政文化图书。市纪委、市监察局每年要编印反腐倡廉学习资料,摄制宣传正面典型事迹的专题片和剖析典型案例的警示片,供党员干部学习、观看。市纪委要定期编印《国外反腐败动态》,供全市局级以上领导干部参阅。市、区纪委要制作廉政宣传手册和廉政指引以及经济实用的宣传品,将一些思想性和艺术性较高的廉政宣传片和警示片制成光盘,赠予公共部门、社会团体和图书馆,方便市民使用和取阅。市、区纪检监察和宣传、文化部门要集中人力、财力,组织文艺工作者创作一批高质量的反腐倡廉文学艺术和影视作品,聘请专业人士策划制作一批优秀的廉政公益广告。城管、文化、旅游等部门,要因地制宜规划和建设廉政文化景观。
  
  (二)巩固廉政文化宣传阵地。市纪委、市监察局要与时俱进地加强“深圳明镜网”的建设,并要与深圳报业集团、广电集团密切合作,精心办好“直通车”、“民心桥”、“廉政直击”等反腐倡廉栏目,形成品牌效应。各区、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开设反腐倡廉宣传栏目和网页,拓宽廉政信息发布渠道。全市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宣传、引导和监督作用,积极开展廉政采风、专题报道、热点透视、言论宣传,及时报道反腐倡廉工作进展和取得的成效,大力弘扬勤政廉政的先进理念和先进典型,旗帜鲜明地抵制腐朽思想和腐败现象,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有计划地刊播反腐倡廉的文学、艺术、影视作品和廉政宣传片、廉政公益广告,扩大廉政文化的传播面和影响力。市、区纪检监察机关要完善新闻发布会制度,及时通过媒体向公众传递反腐倡廉的重要信息,积极主动地引导社会舆论。
  
  (三)拓展廉政文化活动的平台。每年集中开展一至二项廉政文化创建和推广活动,如举办“廉政文化论坛”、廉政知识竞赛、廉政歌曲创作比赛、廉政书画大赛(展)、反腐倡廉文艺汇演等,形成规模,扩大影响。同时,有关部门要把廉政文化纳入“深港文化交流与合作计划”,融入“深圳文化大讲堂”、“深圳市民论坛”、“深圳读书月”、“社会科学普及周”、“少儿艺术节”、“四进社区”等文化活动;让影剧院、音乐厅、图书馆、美术馆、展览馆、文化宫、群艺馆、文化广场等场馆成为廉政文化建设的主阵地,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审判机关和深圳监狱要积极提供警示教育活动的平台,方便党员干部通过旁听典型案件庭审、实地参观监狱等形式接受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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