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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效能监察 各级监察机关要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效能监察,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一是认真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各级监察机关要根据省建设厅、省监察厅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督促和配合规划建设部门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监察的主要内容、方法、时间和步骤,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二是对城镇房屋拆迁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开展专项监察。要继续围绕城镇房屋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以及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开展专项效能监察,督促建设、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和预留制度、工资支付监控体系,研究制定从源头上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制度和措施;监督有关部门推进城镇房屋拆迁规范化管理,坚持依法拆迁,加强对有影响的投诉问题的督查和依法处理。三是对8件实事实施情况开展专项效能监察。要认真围绕落实省政府为民办8件实事开展专项效能监察,督促相关单位全面完成工作任务,依纪依规处理影响8件实事进程和不落实有关优惠政策的人和事,促进全市8件实事的顺利实施。四是围绕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群众比较关注的问题开展专项监察。根据市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针对群众比较关注的问题开展专项效能监察,督促相关部门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到位,提高群众满意度。 三、工作措施 (一)开展宣传教育,增强效能意识。一是强化思想教育。各级各部门要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省、市有关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规定和外地先进经验,对照规定和先进经验开展广泛讨论,寻找差距,把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抓效能促发展”的认识上来,牢固树立“人人讲效率,事事求效能”的意识,进一步增强效能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二是强化工作目标教育。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和执法服务范围,对照“四个围绕”的工作任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讨论,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本部门本单位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三是开展警示教育。要在抓好正面典型宣传教育的同时,筛选一批行政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的典型案例,进行认真剖析,并做到举一反三,搞好自查自纠。四是强化制度教育。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机关效能建设各项制度,把效能建设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良好氛围。 (二)抓好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对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进行认真总结,现有制度可行的要坚持,现有制度不完善的要进行补充、完善和提高。要继续执行岗位责任、首问责任、服务承诺、限时办结、政务公开、绩效考核、效能告诫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等八项制度;修改和完善《重点企业保护制度》、《优化经济环境考评制度》、《行政执法行为评议制度》、《优化经济环境测评点制度》。要创建新的工作制度:一是建立行政首长问责制,对决策失误、执行不力、不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内部监督管理不力等行为进行问责,防止和杜绝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二是建立同城同一事项一家(次)检查制度,规范对企业的检查行为,避免重复检查和交叉检查。三是建立园区企业“一站式”收费制度,规范对园区企业的收费行为。四是建立行政许可超期默认制度,规范部门审批时限,对部门超过期限不予回复的,视为生效。五是建立“一区四园”调查走访制度,市直相关部门(单位)要组织专门人员,每月对“一区四园”的企业进行走访调查,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努力为企业排忧解难。 (三)运用多种形式,加强监督工作。一是明确监督工作重点。加强对行政效能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单位的监督,主要是加强对各部门单位落实“四个围绕”工作任务、部门制度执行和行政执法部门履责情况的监督。二是改进监督方式方法。要采取调查走访、明查暗访、专项监督、内部监督等方式,加强监督工作。要对行政机关执行效能建设制度情况开展专项督查,解剖几个重点单位,分析制度难执行的症结,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整改,确保效能建设各项制度落到实处。要建立市纪委监察局行政效能监察室与“一区四园”月联席会议制度,通过调查走访等形式,定期听取园区企业和重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梳理辫子,逐项落实处理。继续聘请优化经济环境监督员,每名监督员联系一个园区或两个以上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帮助企业和项目抵制“四乱”行为,为企业解决一些具体困难和问题。市、县(区)行政效能监察室对重点工作和阶段性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定期通报。各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内部行政效能的监督,做到一月一检查,一季一通报,一年一考核,真正把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措施落到实处。三是努力拓宽监督渠道。着力强化舆论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报纸、电视、广播开设的专栏,都要坚持以“优化经济环境,促进工业发展”为主题,以现场为基础,以企业项目基层群众为纽带,以“执行政策、优质服务、公正执法、处理投诉”为重点内容,采取“访谈、专论、评议和通报”等一系列灵活多样的方式来开展舆论监督活动。定期听取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等社会各界人士对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继续组织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市政府特邀监察员、市优化经济环境监督员和基层群众代表等对一些重点部门(单位)开展行风政风评议。抓好优化经济环境测评,组织企业负责人、项目业主、县区对口单位对优化经济环境重点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进行测评和评选,分别评出“满意不满意单位”和“满意不满意领导”,被评为“满意单位”和“满意领导”的,报请市委、市政府通报表彰,被评为“不满意单位”的一把手和“不满意领导”的,报请市委、市政府批准给予主要负责人就地免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