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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 《甘孜州监察局2006年行政监察工作要点》已经州政府同意,现予转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甘孜州监察局2006年行政监察工作要点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加快发展的重要一年。全州各级监察机关要按照中纪委、监察部、省纪委、监察厅安排部署,紧扣建设“民族团结,全面进步模范藏区州”战略目标,以全面推进效能建设统揽行政监察各项工作,按照“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务见成效”的工作思路,扎实开展行政监察工作。 一、以“效能建设年”为契机,深入开展行政效能监察,促进行政效能建设 为促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勤于政务,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围绕“效能建设年”的目标,各级监察机关要以甘府发〔2005〕49号文件精神为主线,在去年全面开展行政效能建设的基础上,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检查,对建立投诉受理机制,健全相关制度等重要环节进行督查,严肃纠正和查处影响行政效能的行为,保障和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效实施行政管理,推进行政效能建设,加强行政效能监察。 (一)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和创新管理方式开展行政效能监察。进一步深入贯彻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通知》的要求,建立和完善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围绕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整合行政资源等方面,积极开展明查暗访,加大查纠力度,从群众反映问题比较突出的部门和行业,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规范和完善行政服务中心和行政效能投诉中心的运行,完善管理制度,充分发挥行政服务中心和行政效能投诉中心等机构在提高机关效能方面的作用。结合行风评议,开展对州级重点部门行政效能情况的考核评估。会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积极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加大典型案件查处力度,促进城乡规划工作规范化、法制化,全面提高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水平。 (二)进一步加大对《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政府及部门建立和完善与《行政许可法》配套的规章制度,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对不符合或与《行政许可法》原则精神相悖的规章制度,要督促及时调整改善。及时纠正和查处违反《行政许可法》的行为。建立健全对《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的长效工作机制。健全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认真执行《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省政府令第193号),加强对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与法制、编制、人事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对行政机关执法活动实施有效监督。 督促各县认真执行《公务员法》,加强对公务员清理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执行《关于严肃纪律加强公务员工资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补贴等行为,对顶风违纪的要坚决查处,促进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 二、树立科学发展观,加大对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州委、州政府重大决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 (一)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个中心,积极开展各项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各级监察机关要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项扶农、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使广大农牧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一是认真开展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工程的执法检查,对涉及农牧民的资金补助,是否及时、足额到位进行督查,保证各项资金及时兑付农牧民手中。 二是切实开展对农村九年制义务教育收费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国家已经出台对农村九年制义务教育全面实行“两免一补”政策,各级监察机关要认真组织对农村中小学收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级政府建立健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各级财政投入及时到位。生均公用经费不减,建立规范的拨款机制,切实解决“上学难”的问题。 三是积极开展农村“低保”、粮食直补等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加快建成78个乡镇卫生院,逐步解决农牧民群众“看病难”的问题。 (二)督促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各项要求,保障政令畅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