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5.坚持整治与规划相结合。市整治办将委托专业设计单位,按照《规定》的要求,对我市的重点路段进行户外广告的专项规划设计。清理整治工作的具体计划将据此蓝图进行编制。 6.坚持清理整治与修缮美化相结合。广告设施拆除后,所形成的建(构)筑物外立面修缮问题,由各区负责监督广告位产权单位解决。 7.以块为主,整治店招。各区参照此次全市户外广告清理整治工作的模式,依据《规定》,按照“上下一条线、前后一个面、晚上亮起来”的基本要求,结合本区实际,自行制订店名招牌的整治计划,报请市指挥部批准后执行。 五、清理整治工作步骤 1.出台配套办法。市政府出台《芜湖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芜湖市市区经营性户外广告位使用权出让办法》。 2.组建市整治办。市指挥部成员单位抽调专人至市市容局,组建市整治办。各区必须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清理整治工作。(4月10日前完成) 3.发布清理整治工作通告。市政府发布清理整治工作通告,明确清理整治工作的原则、范围、步骤,并要求户外广告设施产权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容局窗口进行确权登记。市工商局同时对全市所有广告企业下发书面通知,要求其按通告要求进行确权登记。(4月10日前完成) 4.对户外广告设施进行确权登记。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容窗口负责办理确权登记工作。每一处户外广告设施都必须填写《芜湖市户外广告设施基本情况登记表》(以下简称《基本情况表》),明确户外广告设施的到期时限、广告合同的到期时限、广告位的产权单位等相关情况,同时,各区对辖区内的户外广告设施进行全面摸底登记。(4月10日前完成) 5.汇编《基本情况表》。市整治办对确权登记情况汇总后,负责组织资料核查和现场勘察工作,并按区汇编《基本情况表》。(4月30日前完成) 6.按区编制《芜湖市户外广告设施清理整治计划》(以下简称《整治计划》)。市整治办以《规定》和《方案》为标准,对照《基本情况表》按区编制《整治计划》,明确所有须清理整治的户外广告设施,以及其具体的整治要求和时间安排,报请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5月10日前完成) 7.市指挥部公布《整治计划》。(5月15日前完成) 8.各区政府根据《整治计划》向各责任单位下达书面通知,要求其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自行整改,逾期将依法予以强拆。(5月25日前完成) 9.各区政府监督各责任单位自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组织验收。各责任单位组织自拆或申请助拆,各区将自行整改验收达标的具体项目汇总后,上报市指挥部。(6月10日前完成) 10.各区政府向责任单位下达强拆通知书,并组织强制拆除。各区依照《整治计划》和责任单位自行整改情况,制定具体强制拆除步骤,强拆费用原则上以料抵工。(7月20日前完成) 11.各区政府组织修缮户外广告设施拆除后的建(构)筑物外立面。(8月5日前完成) 12.市指挥部进行验收。市指挥部对照《整治计划》对整治情况组织验收,并根据验收结果进行奖惩。(8月10日前完成) 六、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各区和市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将户外广告设施清理整治列入工作计划,作为城市管理重点工作来抓。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 2.严肃纪律。市监察机关针对此次清理整治活动进行全程监督。严肃查处各级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执行整治决定、不履行职责、干扰整治工作等违纪行为。 3.宣传到位。重点宣传市政府开展户外广告设施清理整治活动的目的和意义。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组织各类媒体大力宣传,对清理整治工作中的正面典型进行宣传报道,对反面案例进行重点曝光,对热点重点问题,实行跟踪式、滚动式舆论督办,为清理整治活动的顺利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同时对舆论口径进行统一管理,所有消息发布、问题解答统一由市整治办负责安排。 4.法律保障。市法制办、公安局及相关法律机构要做好充分准备,对清理整治工作进行全方位法律把关,确保清理整治活动顺利进行。 附件:1.芜湖市户外广告设施清理整治工作指挥部成员名单 2.芜湖市户外广告设施清理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成员名单 附件1: 芜湖市户外广告设施清理整治工作指挥部成员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