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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秦政办[2006]37号
【颁布时间】 2006-04-03
【实施时间】 2006-04-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0487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城市管理局2006年城市区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三)要坚持文明执法,注意掌握政策。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及本次整治的标准要求实施处罚。在查处特别是强制拆除过程中要注意维持现场秩序,认真做好劝导工作,切实维护道路通行安全,对主动自行拆除的管理对象,一般不再做罚款处理。对经审批、设置期未满但需拆除的户外广告,要积极协调对设置者落实相关优惠政策。
  
  (四)要积极稳妥推进,务求取得实效。此次整治工作要以调查摸底为基础,宣传教育为先导,依法查处为后盾,依靠方方面面力量积极稳妥地推进。要本着先易后难、先主后次、先单位后个人的原则,逐步深入展开。同时,要研究户外广告长效管理的措施和办法,制定设置规划,统一设置标准,规范审批程序,严格日常管理,确保户外广告管理工作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更好地发挥户外广告在城市容貌环境建设和经济发展中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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