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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西政办[2006]31号
【颁布时间】 2006-04-03
【实施时间】 2006-04-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0500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海西州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3、州工商局严格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经营资格的审查和营业执照的发放。健全食品安全长效监管制度,完善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食品市场巡查制度、食品监管安全信息公示制度及食品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度,督促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到位。切实抓好组织领导、任务、责任、措施、人员力量五个方面的落实,确保整治取得实效。通过消费者申诉举报网,逐步建立四级联动食品安全防范和快速反应机制,提高预警和处置能力。
  
  4、其他部门。各相关部门为行政执法提供支持,协助查处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案件,对移送大案、要案要及时立案侦察,涉嫌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
  
  七、广泛宣传,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新闻单位要认真做好食品安全宣传报道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热情。要发挥各食品行业协会作用,充分调动企业依法生产经营的积极性。大力宣传优秀企业、优良品牌和优质产品,促进企业发展。大力宣传食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增强全社会质量安全意识。要加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失信惩戒力度,促进企业自律,综合抓好食品生产质量安全工作。
  
  八、严格信息报送制度
  
  各有关部门要按时做好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的信息报送工作。一方面做好工作总结的报送,另一方面要做好重要情况和大案要案及时报告的工作。对整顿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查获的大案要案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如发现有隐瞒不报或谎报的现象,将作为失职行为追究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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