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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地)建设局(建委)纪检组(纪委),建设系统归口各局纪检组(纪委),厅直属机关纪委、厅直属单位纪委: 最近,省纪委发出了《关于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深入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黑纪办发[2006]4号,以下简称《通知》)。开展这一主题活动是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从严治党方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也是对纪检监察干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要求的精辟概括。全省建设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积极投身到这项主题实践活动中去,用我们一流的工作,树起良好的形象,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神圣职责。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 纪检监察工作是党和政府全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性质的本质特征体现了先进性教育活动提出的“标准更高、要求更严、效果更好” 的要求。“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是纪检监察机关党员保持先进性的重要标志;是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的重要载体;也是检验纪检监察工作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标准。 近年来,全省建设系统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不断提高,整体结构逐步改善,执纪能力进一步增强,为深入推进建设系统反腐倡廉和建设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我们还应当看到,按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要求,对照“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这个主题,有少数单位和干部还存在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缺乏预见性,组织协调和解决复杂矛盾的能力还不够强;有的事业心,责任感不强,工作缺乏自觉性、主动性、创造性;在教育管理监督方面存在薄弱环节,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等问题。对此,我们必须予以高度重视,要针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对照检查,确实进行整改。要通过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提高建设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加强作风建设,以良好的精神风貌投身于反腐倡廉的实践,为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作出新贡献。 二、把开展主题实践活动与贯彻落实省纪委五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 省委书记钱运录同志在省纪委五次全会上科学分析了我省反腐倡廉工作的形势,深刻阐述了新的历史条件下学习党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求始终把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党章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全会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对我省工作的重要指示,进一步明确了当前反腐倡廉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的重点和努力方向。全省建设系统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学习钱书记的重要讲话,深刻领会省纪委五次全会的精神实质。要积极开展“学理论、学业务、学先进”活动,努力提高党员干部队伍素质。要抓好党章的学习贯彻,集中开展党章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章原文,努力做到熟悉党章的总纲和条文,熟悉党章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观点,掌握党章的精神实质,进一步强化党章意识和党员意识、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在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要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把学习党章的活动进一步引向深入,把维护党章作为重点,认真完成好“三项主要任务”、“五项经常性工作”。按照省纪委五次全会的工作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清正廉洁,真抓实干,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和任务,维护党的纪律,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保证。要认真抓好《省建设厅党组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中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 三、把开展主题实践活动与“端正政风行风、优化发展环境”最佳最差单位评议活动结合起来 建设纪检监察干部“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关键是要真正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核心是不断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切入点是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种不正之风。建设纪检监察干部要当好群众的贴心人,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立足本职岗位,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把纪检监察机关的先进性建设与“端正政风行风、优化发展环境”最佳最差单位评议活动结合起来,把对党负责与对群众负责统一起来,真正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现实问题。当前,要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重点治理建设工程承发包,规划审批、房地产开发等行业的商业贿赂行为;认真抓好纠正城镇房屋拆迁中损害居民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大清欠工作力度,落实清欠措施,从根本上解决拖欠工程款的问题;积极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等等。在主题实践活动中,全省建设系统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履行职责,主动协调有关部门,针对建设行业政风行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研究对策,狠抓落实,不断巩固和扩大纠风工作成果,上下形成合力,共同争创最佳单位,努力提高本单位在“最佳最差单位”评议活动中的位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