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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发文字号】 沪高法[2006]88号
【颁布时间】 2006-03-23
【实施时间】 2006-03-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0616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实施《案件执行情况告知书》、《案件委托执行情况告知书》和《案件提级(指定)执行情况告知书》的通知

[接上页]

  特此告知
  
  执行员:联系电话:
  
  年月日
  
  (本告知书一式两份,一份附卷,一份交当事人签收)
  
  附件3:
  
  上海市人民法院
  
  案件提级(指定)执行情况告知书(样式)
  
  ()执字第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你(单位)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写明生效法律文书的字号、名称),申请执行(写明被执行人姓名或名称)一案,本院已于××××年××月××日立案。因本案涉及(写明需提级执行、指定执行的原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和《关于高级人民法院统一管理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本案已由上海市 ××人民法院提级执行(本案被指定由上海市××人民法院执行),联系电话:××××。请你(单位)及时与该法院取得联系,以保证案件能够顺利执行。
  
  特此告知
  
  执行员: 联系电话:
  
  年月日
  
  (本告知书一式两份,一份附卷,一份交当事人签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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