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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太原市质监局
【发文字号】 并质技监党组[2006]5号
【颁布时间】 2006-03-13
【实施时间】 2006-03-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0735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太原市质监局关于印发2006年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

[接上页]

  (二)加大监督检查的工作力度,维护党的纪律,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4、坚持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创新发展,紧紧围绕贯彻党的重大决策和省、市局提出的工作部署加强监督检查,使全市质监系统始终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努力从思想、作风、纪律上贯彻落实十六届五中全会以来和中央、省、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全市经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质监队伍的贡献。这也是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构的首要任务。
  
  5、按照十六届五中全会的要求,围绕加强宏观调控,积极做好“三农”工作,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节约能源、保护生态环境等一系列重大政策和改革措施,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促进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和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增强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各项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对违背科学发展观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查处。
  
  6、认真贯彻“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加强对党员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作风的监督检查。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行为,检查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情况,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强化勤俭节约意识,督促各单位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市委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坚决制止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挥霍等不良风气。
  
  7、严格遵守党章,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纪律的监督检查。坚决维护中央的领导权威和政令畅通,为切实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监督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坚持原则,开展对违反纪律的行为实施严肃的批评教育,反对阳奉阴违,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决不许传播政治谣言,对屡教不改的,要做出组织处理。
  
  (三)切实抓好政风行风建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8、市局系统各单位各部门直属机构要始终坚持纠建并举,综合治理,加大专项治理力度,要突出抓好两项重点工作,即以确保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为重点的纠风专项治理。同时,认真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抓好监管预防事故。食品与特种设备安全问题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也是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大问题。为此,今年市党组提出食品安全与特种设备的安全年,要集中精力,上下一心,团结一致,共同努力,切实抓好这一民心工程。要严格把关,履行职责,强化责任心,签定责任制,依法规范发证、收费、罚款行为,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层层下达罚款指标,严禁违反规定、乱收费和搞变相强制性的有偿服务;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的行为,切实解决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的问题,严防执法不严、监管不力;要强化执法稽查,从清理(抽查)相关证书案卷入手,集中开展一次执法工作质量的大检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9、继续深化治理“五乱”工作:一是巩固近几年来深化治理乱发牌匾的成果,全面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活动。除经总局和省局批准,各级质检机构一律不准向企业发放任何牌匾,经批准发放的牌匾一律不准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在名牌产品的评选中要严格贯彻国质检质函〔2006〕570号《关于严格执行中国名牌产品评价工作“十严禁”的通知》;而免检产品的评选也必须坚持做到:不收费、不搞暗箱操作、不搞终身制。二是巩固近年来深化治理乱办班的成果,进一步规范培训办班的秩序,省、市局曾专门就此下发了规范性文件,总的要求是,举办强制性的培训班必须有法律法规依据,举办非强制性的培训班必须坚持培训对象自愿参加的原则,本系统本单位内部的培训办班要实行归口管理,严格计划审批。市局将执行省局规定,就组织落实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
  
  10、大力推进一个建设,即基层单位的政风行风建设。逐渐引导基层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团队精神、集体观念,法纪观念和廉洁奉公意识,真正做到办事公,作风实,用人当,为政廉,决不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深入开展政风行风工作,重点是解决好严重损坏群众利益,影响和阻碍发展的突出问题,力求抓出实效,抓出亮点,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根本好转,努力在全系统建设成为,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与时俱进、奋发创新的质监部门形象。积极开展创建文明窗口、文明单位和行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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