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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政方针、坚决查处违纪案件。 11、要继续保持查办案件工作力度,认真检查和处理比较重要复杂的案件,坚决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以查办发生在市局领导机关和基层领导干部中的违纪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办领导干部滥用权力、贪污贿赂的案件,利用人事权、审批权、执法权、管理权、检验权、检测权、评比权等谋取私利的案件,包庇纵容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和走私贩私的案件、国有资产流失的案件。 12、注重查办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尤其是发生在食品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等方面的失职渎职案件以及特大责任事故背后隐藏的腐败问题,根据情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决不姑息。 13、全面履行职责,不断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要把严格依法依纪办案的要求贯穿到立案、调查、审理、执行等各个环节。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做到宽严相挤、区别对待、教育与惩处结合。使每个案件都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经得起检查。同时,对案件进行深入剖析,通过案件调查报告、检查或监察建议报告,从中发现体制机制制度和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健全制度,堵塞漏洞,发挥查办案件在治本方面的作用。 14、认真做好信访举报和申诉受理工作。各单位要整合信访资源,严格执行处理信访案件的有关程序和规定,建立和完善经常性工作机制,提高基层解决信访问题的能力,提倡和鼓励实名举报。依法处理好每一件群众来信来访,既要注意从事发现案件线索,又要支持和保护干部敢于大胆管理,严格要求的积极性,又要加强案件的审理和申诉受理工作,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 (五)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制度、深入推进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工作。 15、深化三项改革:一是以实施《公务员法》为契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抓好公务员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做好公务员登记、定职定级、工资套改等工作,加大干部轮岗、竞争上岗和异地交流任职力度,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制度。二是以大力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为重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国务院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进一步清理行政许可依据,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对已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加强后续监管,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实行“审查、审批、监督”三分离,建立健全以“定岗、定责、评议考核、责任追究”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界定执行职责,细化执法责任,明确执法程序和标准,加强行政执法的监督和考核,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积极推进“金质工程”建设,加强电子监督。三是深化财务制度改革。深入推进部门预算,改革规范转移支付制度,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进一步推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16、继续完善两项制度,即要健全工程建设招标制度,加强对重大工程项目从立项、设计、开工到验收等环节的全程监督;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切实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检查。 17、要搞好一项清理和规范,即对社团和行业组织的清理和规范,正确引导、依法规范、加强监管、严格自律、推动发展、解决职能错位、行为失范等问题。 (六)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18、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监督,抓住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健全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着重抓好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8月底前,各单位要按照规定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结合民主生活会,认真进行一次述职述廉工作,市局的每个党组成员要参加两个以上的基层单位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 19、加强巡视工作,逐步完善巡视工作制度,今年市局将适时组成巡视组对各县(市、区)局和直属单位进行巡视,加强对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的监督。 20、反腐倡廉工作是自上而下的,目前和今后的当务之急,是要在质监系统各级领导干部高度重视和积极参与的前提下,要在认真组织反腐败的大环境方面下功夫。因此,必须要以认真执行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主要手段,促进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尤其是主要负责同志,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重要议程,促使我局各级党政一把手名副其实地担当起反腐倡廉第一责任人的角色,在市局党组范围内真正形成统一领导,齐抓共管,一把手负总责,纪检监察组织协调各单位各部门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并使之制度化、常态化、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弘扬正气,抵制邪恶的良好社会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