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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积极深化农村改革。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加快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巩固扩大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建立减轻农民负担的长效机制。加快乡镇区划调整工作,在省上统一安排部署下,稳步推进以乡镇机构改革、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配套改革。 创新城市建设的机制。切实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全面实施非政府投资项目核准制和备案制,加快推进项目“代建”工作,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和实施方式。进一步盘活城市公共资源要素,加快在供地、供水、污水处理、公共交通等城市公用事业和有收益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方面的市场化改革步伐,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吸引各类社会资金参与城市建设。切实发挥好城市投资有限公司的作用,整合和盘活城市国有资产,提高政府融资信用。加快建立、引进和推广可转换债券、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项目融资等新型融资工具,不断拓宽产业发展和城市建设的资金来源。发挥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作用,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需求。 积极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理顺职能分工,健全科学民主决策和行政监督机制,抓好电子政务建设,加快推进政府职能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不断提高政府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水平,转变机关作风,简化办事手续,提高“一站式”服务水平,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提供有力支持。继续推进科技、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事业单位改革,整合资源,调整布局,推进事业单位社会化、市场化、产业化进程,重点推动资产重组、用人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等方面的改革,不断提高事业单位的综合服务能力。 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认真贯彻落实扶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继续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进一步放宽行业准入,允许非公有制经济进入国家法律未明确禁入的任何领域。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技术服务、信息服务和金融服务,健全信用担保体系,鼓励和支持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向中小企业提供担保。积极引导中小企业加强企业管理和技术创新,提高经营水平,加快产品开发,增强竞争能力。 (八)加强社会综合保障体系建设,努力构建“和谐西宁” 以不断改善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平安西宁”建设,促进社会公平,构建和谐西宁,使发展与改革的成果不断惠及广大人民群众,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继续加强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加大再就业政策落实力度,开展好“再就业援助行动”,发挥街道社区平台的作用,做好 “4050”、“零就业”家庭等就业困难群体的帮扶工作。积极推进“政策实效”行动,使实现再就业的人员切实享受到扶持政策。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建设,推进就业服务的专业化、制度化和社会化。加强职业培训工作,继续实施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型。加强对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就业服务和权益维护及劳务输出、输入的双向对接,进一步改善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环境。加强对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等群体的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工作。 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在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的基础上,按照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城市的经验和全省的统一安排,积极探索逐步做实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改进企业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加快提高养老保险统筹层次,规范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政策,进一步扩大覆盖面。继续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以保障大病为重点,探索多层次、多形式的保障方式,建立服务城镇各类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重点推进高风险企业、重点行业以及重点人群特别是农民工等就业弱势群体的参保工作。探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不断做好城镇低保人口的住房、冬季取暖、医疗和就学救助的基础上,更加关注农村困难群众的生活问题。 大力开展“平安西宁”建设。继续完善“网格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快建立打、防、控、管一体化社会治安长效机制。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经济犯罪和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坚决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加快科技强警步伐,完成“三台合一”工程建设。切实做好国务院《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贯彻落实,加强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