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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的市人口计生委、委机关各处(室)及各直属单位: 现将《福建省人口计生委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对照“工作意见”的具体要求,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二月八日 福建省人口计生委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省纪委第九次全体会议精神和国家人口计生委反腐倡廉工作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战略部署。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加快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实现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现就做好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强化教育,深入开展“学党章守纪律树形象”活动 (一)认真传达贯彻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领会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进一步增强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的自觉性,推进人口计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建立健全保持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学党章守纪律树形象”活动。推动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章,坚定理想信念,加强道德修养,坚决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模范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和经济工作纪律,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良好形象。 (三)学习贯彻党章,认真解决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推动机关作风改进,转变职能,加强效能监察,提高行政能力;促进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带头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带头发扬求真务实、艰苦奋斗的精神和作风,带头抵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挥霍等不良社会风气,带头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机关。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增强共产党员先进性意识和廉洁自律自觉性。 二、坚持反腐败工作三项格局,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一)严明纪律,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监 忧亢透慕车淖鞣缃ㄉ璧木龆》中的“八个坚持、八个反对”要求,坚决按照中央纪委和省纪委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党风廉政的“四个不准”规定,即:不准收受下属单位、部门及有关人员的贵重礼品、现金、信用卡、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准以各种名义向上级部门及工作人员赠送礼品、现金、信用卡、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准到下属单位、部门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准借审批、检查、考核和验收之机收受贿赂,谋取私利。群众工作纪律的“八个不”规定,即:不非法关押群众;不打骂侮辱群众;不损坏群众财产;不违规收费罚款;不强迫群众受术;不违背服务承诺;不刁难群众办事;不借机以权谋私。在计生工作检查考评中应做到的“七个不”规定,即:不制定脱离实际的考评指标;不在执行中擅自改变检查考评程序、内容和标准;不在执行检查考评公务期间饮酒;不接受被检查考评单位的宴请和钱物;不在被检查考评单位报销应当由检查考评工作组织者和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不作出失真或显失公平的检查考评结论。省人口计生委党组廉政承诺的“五项”规定(闽人口党[2004]12号)。进一步规范从政行为,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和省纪委、国家人口计生委要求的工作纪律落实。 (二)认真受理信访举报,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认真受理信访举报案件,依纪依法办案。严肃查办领导干部滥用权力、谋取私利、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方面的案件。严格依法追究单位和个人的违法违纪责任。重视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好信访工作,注意查办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及时化解矛盾,增进社会和谐。坚决查办在人口和计划生育检查考评中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违纪案件。严肃查办虚报、瞒报、伪造、篡改出生人口统计数据等弄虚作假案件。坚决杜绝乱收费行为。对不执行“收支两条线” 违反财经纪律等规定、党员干部违反计生政策等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配合相关部门严肃查办非法鉴定胎儿性别案件。正确把握政策,坚持惩治腐败与保护党员干部敢抓敢管、干事业的积极性并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