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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八、各种表扬奖章请领之汇办事项。 九、员工服务证、乘车证填发事项。 十、待遇及各项福利补助之审核事项。 十一、公、劳、全民健保之申办事项。 十二、各项服务证明之制作及核发事项。 十三、其他交办事项。 第 9 条 会计室掌理以下事项: 一、年度预算编制、执行、控管,财务分析、统计、造表。 二、各项费用预算动支核定、财物收支稽核。 三、工程契约、招标稽核。 四、收、支原始凭证审核,传票记帐凭证填制。 五、财产购置核销登录,折旧摊提,财产增加、减损单稽核及财产报废勘验、核算等。 六、本厂工程、财务,劳务采购招标、验收等监办。 七、代外自备货车维修盈亏及年度什项收入等结算、登录。 八、现金出纳、材料、财产内部控制稽核。 九、出纳会计事务查核。 十、指派各段责任区材料让售提货监磅暨采购案监办。 十一、年度决算编制。 十二、各项维修工作、人工耗用、材料领用料值及间接生产费用汇计。 十三、车辆维修成本与预算成本比较分析控制。 十四、局外自备货车维修代办收入、成本核算、列帐、盈亏比较分析。 十五、车辆完工成本汇计、完工决算表编造。 十六、材料、工时成本控制、稽核。 十七、供应本路各机、检段配件用料成本核算、签认。 十八、作业支出明细表、修造费用、代办费用明细表编造。 十九、未完工成本,工作分析月报表编造。 二十、资产负债及损益帐,总帐、明细帐登录、装订暨会计凭证、簿籍、会计报告等档案整理保管。 二十一、其他交办事项。 第 10 条 政风室掌理以下事项: 一、政风法令宣导事项。 二、员工贪渎不法之预防、发掘及处理检举事项。 三、政风兴革建议事项。 四、政风考核奖惩建议事项。 五、公务机密维护事项。 六、危害及破坏事项之预防及协助处理陈情请愿事项。 七、政风督导小组规划执行事项。 八、政风工作年度计划之策划、拟订及推动执行事项。 九、其他交办事项。 第 11 条 劳工安全卫生室掌理以下事项: 一、厘定职业灾害防治计划、紧急应变计划、并指导有关单位实施。 二、规划、督导各单位办理劳工安全卫生稽核及管理。 三、规划、督导安全卫生设施之检点与检查。 四、规划、督导有关人员实施巡视定期检查、重点检查、危害通识及作业环境测定。 五、规划、实施劳工安全卫生教育训练。 六、规划劳工健康检查,实施健康管理。 七、督导劳工疾病、伤害、残废、死亡等职业灾害之调查处理及统计分析。 八、实施安全卫生绩效管理评估,并提供劳工安全卫生谘询服务。 九、提供有关劳工安全卫生管理资料及建议。 十、其他有关劳工安全卫生管理事项。 十一、其他交办事项。 第 12 条 第一工场掌理以下事项: 一、客货车修制工作之协办。 二、客货车配件修制有关木工、油漆工作。 三、车辆及设备油漆工作。 四、客车涂装座椅总成外包之执行及控管。 五、货车除锈油漆外包之执行及控管。 六、工作安全之注意,伤害危险之防止及人工勤惰之考核拟议奖惩。 七、有关节工省料之推行备用材料之保管。 八、有关工作技术问题之研究改进。 九、有关工作方案之执行组场工作之连系。 十、其他交办事项。 第 13 条 第二工场掌理以下事项: 一、客货车修制工作之策划、日程与工数之统计及改进。 二、客货车行走部份、轫机部份、连结器部份、上水装置等分解、安装之修制。 三、客货车车轮镟削、压制及轴承分解、安装,车体转向架吊离、组合、测试等工作。 四、车辆试驶及回厂后未完善部份之整修。 五、年度用料之计划及请领退料之登记及考核。 六、工作方法及程序之研究改善。 七、工作分配及调度,工事缓急之调解。 八、工作现场之清洁整理。 九、工作安全之注意,伤害、危险之防止,及人工勤惰之考核拟议奖惩。 十、有关节工省料之推行,备用材料之保管。 十一、计工日报及各项表报之填报。 十二、命令单之登记收发及工作开工完工之登记报告。 十三、有关工作方案之执行、技术问题之研究改进。 十四、组场间工作之连系。 十五、其他交办事项。 第 14 条 第三工场掌理以下事项: 一、客货车修制工作之主办,及工作分配与调度。 二、客货车车架及车厢之修制与有关电、气焊、铆钉之配件修制。 三、厂内及外段之机械设备有关铆钉、电焊、电焊工作之修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