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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建立和完善城市管理体制和机制。继续完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城市管理体制,建立健全责权利相统一,条块结合的城市管理体制。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认真研究、制定和出台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意见,实施相对集中管理的综合执法,提高城市管理整体水平。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面完成旱厕改水厕工作。加强灯饰亮化工作,提高城市整体亮化水平。以背街背巷、各类市场、城乡结合部、铁路和高速路沿线为重点,加大市容环境整治力度,彻底改变“脏、乱、差”的现象。健全机制,加强巡查,确保违法建设控制与查处工作取得根本性改观。加强对出租车行业的管理,切实提升整体形象。积极培育、探索城市管理的市场化机制,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和社会力量来加强城市的管理,提升城市管理的现代化水平。 (五)不断创新经营城市理念。利用市场化的方法来推进城市建设,不断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强化城建资产的集中统一管理,通过整合城市土地资本、基础设施存量、地域空间和其他经济要素资源,盘活城市资产,搭建投融资平台。加强城市重大建设项目统一规划,发挥城市资源的整体优势和政府资金对社会投资的引导及资金放大功能,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需求,促进城市资产保值增值,增强城市自身可持续滚动发展的能力。改革建设项目资本金管理体制,凡是基础性、公益性以及风险较大而又必须投资的项目,按照政府投资项目坚持集中使用、有限投资的原则,由城市建设投资公司投资实施。积极利用资本市场,发展股本融资、债券融资、基金融资等证券化融资方式,大力引进外资,鼓励社会投资,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 (六)大力营造城市建设的良好氛围。加强舆论宣传和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的城市意识、环境意识、文明意识。增强城市建设工作的透明度,在城市建设中,广泛听取各方面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建议,确保群众对城市建设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充分调动、引导、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城市建设的积极性,凝聚广大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形成“人民城市人民建,建好城市为人民”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城市建设的进一步发展。 中共西宁市委
西宁市人民政府 二00五年十一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