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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颁布时间】 2005-05-27
【实施时间】 2005-05-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2417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公丕祥在江苏省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十周年纪念暨江苏省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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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深化调研,扩大宣传,努力营造我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任务重,要求高,难度大,新情况新问题多。全省各级法院要高度重视对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调查研究,立足于审判实践,加强对典型案件的解剖分析,及时总结审判经验,把握审判规律,针对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加强对各类知识产权和不正当竞争案件审理情况的经常性分析,从司法审判的角度研究我省企业参与国际、国内竞争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原因以及政府监管市场需要加以改进的方面,提出建议,为地方党委、政府制定相关政策提供决策依据,并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对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要认真按照全国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对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提出的要求,以审判工作为主阵地,充分挖掘和利用审判资源,积极延伸和拓展知识产权审判服务大局、服务社会的功能。要以精心组织公开审判,选择公布典型案例等方式,加大对社会公众进行知识产权宣传和教育的力度,扩大知识产权审判的社会影响力,促进全社会知识产权法制意识的提高。
  
  (五)稳定队伍,提高素质,夯实知识产权审判的人才基础
  
  知识产权审判领域复杂,专业性强。要提高知识产权审判水平,就必须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化的知识产权法官队伍。全省各级法院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审判队伍的建设,根据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需要,按照知识产权审判专业化的要求,配足配好审判人员,保持队伍的相对稳定。要切实解决好知识产权庭庭长担任审委会委员的问题。目前还有少数中院知识产权庭庭长没有进入审委会,这不利于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开展,也不利于审委会对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尽快加以解决。要加强学习型、研究型审判庭的建设,引导审判人员树立刻苦学习、终身学习的意识,加强专业审判业务学习与研究,密切跟踪国家立法、司法实践和法学理论发展的最新动态,努力具备深厚的专业素养。要大力加强专业培训,根据形势的发展和任务的需要,更新培训的内容,创新培训的方式,提高培训的质量和效果,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审判人员的审判能力和水平。同时,要深入开展学习宋鱼水等知识产权优秀法官活动,抓好经常性的廉政教育,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树立知识产权法官的良好形象。
  
  同志们,在建设“法治江苏”、“平安江苏”,实现“两个率先”,构建和谐社会的时代进程中,我省知识产权审判正面临着历史性的发展机遇。全省法院一定要在省委的领导下,在最高法院的指导下,进一步认清形势,把握大局,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以司法能力建设为中心,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提高知识产权审判水平,奋力开创全省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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