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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拉萨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拉政发[2005]31号
【颁布时间】 2005-04-05
【实施时间】 2005-04-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2642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拉萨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治市容、树新风、迎大庆”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2、加强公共卫生和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大对各旅游景点、各窗口单位、各宾馆饭店的公共卫生管理力度;开展全市性除“四害”统一行动,大力开展经常性的爱国卫生运动。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爱卫会)、城关区
  
  3、清理各门店陈旧和书写不规范或内容不文明的牌匾、招牌,主要活动场所的门(路)牌要使用藏汉英文字;清除沿街各门店悬挂的条幅及其它影响市容观瞻的宣传物品;对不规范用字进行整顿。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综合执法局、市藏语委办、城关区
  
  4、认真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实行有效管理。同沿街单位、商户签订“门前四包”责任书,探索长效管理机制。
  
  责任单位:市综合执法局、城关区
  
  5、整顿旅游环境,改善交通咨询服务。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广泛深入地开展创建设施完善、管理规范、环境优美、服务一流的文明景区活动。
  
  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当雄县、城关区
  
  五、方法和步骤
  
  此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本着“先易后难;先重点后一般;先宣传后查处;先清理后建章立制”的原则进行。具体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时间为2005年3月底前。主要工作任务:深入调查摸底、掌握市容市貌现状;制订整治工作方案并提交市政府研究;成立领导机构,抽调工作人员;进一步细化工作思路等。
  
  (二)宣传动员和自查自改阶段。时间为2005年4月初。主要工作任务:召开由自治区政府领导出席,拉萨党、政、军、警、民参加的全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围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爱护环境、遵守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市属新闻单位做好向群众宣传各项政策、法律、法规及环境保护常识的宣传工作,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强大的声势;各单位深入开展环境脏乱差自查自改活动;发动市民及中小学生对全市环境质量进行点评,抨击不文明现象等。
  
  (三)清理清查和规范整治阶段。时间为2005年4月至8月底。主要工作任务:按照整治方案以及各责任单位的职责要求,有序依法开展全市性的大规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以党团员、机关工作人员、中小学生、部队官兵为骨干力量,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性清洁环境行动;吸引和发动广大群众参加社区环境治理,在参与中受到教育,养成自觉爱护环境的意识;建立多种形式的环境卫生责任制,形成全社会共建、协作局面。
  
  (四)理顺关系和建章立制阶段。时间为2005年7月至8月。主要工作任务:积极推动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理顺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的关系,形成“统一领导、各司其职、规范管理、强化基层”的管理新格局;根据城市发展和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研究和制订城市环境治理和城市管理工作方面的综合性法规,做到有法可依;扩大和强化城管监察综合执法队伍,加强对城管监察执法人员的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健全管理和考核奖惩制度,规范执法责任和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水平;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对城市环境实施有效管理,依法严厉查处各种破坏城市环境的违法行为,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全力维护法律的尊严,努力在群众中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
  
  (五)总结完善提高阶段。时间为2005年9月。主要工作任务:环境整治工作结束以后,市政府要召开总结大会,对整个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表彰奖励各类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对整治工作中创造的新做法、新经验进行归纳整理,形成工作制度和政府法规,逐步建立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方面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治理成果,为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打下坚实的秽
  
  六、组织实施
  
  (一)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市政府成立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谢延智为组长、常务副市长欧国祥、副市长李俊超、肖白为副组长的拉萨市“治十乱、树新风、迎大庆”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指挥全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其成员由各相关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组成(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厅,人员从各单位抽调,负责组织、指导、检查、督促和协调全市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二)全过程实行整治工作责任制。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精心安排,明确责任,严格考核。责任单位的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制定具体的整治计划、工作方案和细化措施,逐级明确工作任务、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始终做到善始善终,绝不能半途而废、中途流产,确保每一阶段的每项任务都落到实处。计划、财政部门要抓好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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