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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办字[2005]6号
【颁布时间】 2005-01-12
【实施时间】 2005-01-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2921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六、组织领导
  
  为确保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省成立“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全省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工程的组织调度,省广播电视局负责工程的具体实施,省财政厅负责建设资金的拨付和监督管理。“村村通”工程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紧密相联,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为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明确以下要求:(一)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自然村“村村通”工程建设,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确保按时完成任务。(二)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管理程序。设备采购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河北省实施招标投标法办法》及有关规定,实行统一招标,统一采购;对于新增广播电视设施,要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管理规定履行审查报批手续。(三)加强管理,确保各级投入的资金和设备全部用于工程建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形式截留、挪用,同时,要严格执行收费管理政策,不得乘机搭车收费,增加农民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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