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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字号】 厦工商广[2004]11号
【颁布时间】 2004-08-17
【实施时间】 2004-08-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3492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厦门市新闻媒体广告监管计分考核制度(试行)》的通知

[接上页]

  ┃│││ 14 │经预警提示,仍发布上述违法广告的┃
  
  ┠──┼────┼───────┼──┼────────────────┨
  
  ┃│轻微违法│违反广告法有关│ 15 │因违反法定审查核实义务,导致发布┃
  
  ┃│(三)│规定,但情节轻││非上述内容的违法广告┃
  
  ┃││微并主动纠正的││┃
  
  ┃││广告(每项计2 ││┃
  
  ┃││分)││┃
  
  ┠──┼────┼───────┼──┼────────────────┨
  
  ┃│││ 16 │因发布违法广告,经告知能主动查纠┃
  
  ┃││││并反馈处理结果的┃
  
  ┠──┼────┼───────┼──┼────────────────┨
  
  ┃│││ 17 │因发布违法广告,能积极协助配合执┃
  
  ┃││││法部门查清事实且有立功表现的┃
  
  ┠──┼────┼───────┼──┼────────────────┨
  
  ┃ 奖 │效果明显│公益广告作品获│ 18 │公益广告作品获得国家、省、市有关┃
  
  ┃ 励 │(四)│得荣誉││部门评优评等荣誉的,每件分别奖励┃
  
  ┃ 计 ││││计分10、5、2分┃
  
  ┃ 分 ││││┃
  
  ┃ 标 ││││┃
  
  ┃ 准 ││││┃
  
  ┠──┼────┼───────┼──┼────────────────┨
  
  ┃│工作达标│积极参与公益广│ 19 │公益广告量大于商业广告量4.5% ┃
  
  ┃│(五)│告活动││的,奖励计分5分;大于6%以上的,┃
  
  ┃││││奖励计分10分┃
  
  ┠──┼────┼───────┼──┼────────────────┨
  
  ┃│││ 20 │按照《通知》要求,每季度将发布公┃
  
  ┃││││益广告的情况送交备案的,每备案一┃
  
  ┃││││次,奖励计分1分 ┃
  
  ┠──┼────┼───────┼──┼────────────────┨
  
  ┃│配合工│配合宣传工作突│ 21 │积极配合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在头版┃
  
  ┃│作突出│出││头条宣传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每篇┃
  
  ┃│(六)│││次奖励计分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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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4:
  
  厦门市新闻媒体广告惩戒计分统计表
  
  新闻媒体单位名称: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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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告知书│违法项目│初审│反馈表│确认计分项目│确认计分│备注┃
  
  ┃时间│编号││计分│ 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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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u│││││┃
  
  ┗━━┷━━━┷━━━━┷━━┷━━━┷━━━━━━┷━━━━┷━━┛
  
  附件5:
  
  厦门市新闻媒体广告奖励计分统计表
  
  新闻媒体单位名称:年度
  
  ┏━━━━┯━━━━┯━━━━━━┯━━━━━━┯━━━━━━┯━━┓
  
  ┃发布时间│奖励项目│自评奖励计分│确认奖励项目│确认奖励计分│备注┃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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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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