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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 14 │经预警提示,仍发布上述违法广告的┃ ┠──┼────┼───────┼──┼────────────────┨ ┃│轻微违法│违反广告法有关│ 15 │因违反法定审查核实义务,导致发布┃ ┃│(三)│规定,但情节轻││非上述内容的违法广告┃ ┃││微并主动纠正的││┃ ┃││广告(每项计2 ││┃ ┃││分)││┃ ┠──┼────┼───────┼──┼────────────────┨ ┃│││ 16 │因发布违法广告,经告知能主动查纠┃ ┃││││并反馈处理结果的┃ ┠──┼────┼───────┼──┼────────────────┨ ┃│││ 17 │因发布违法广告,能积极协助配合执┃ ┃││││法部门查清事实且有立功表现的┃ ┠──┼────┼───────┼──┼────────────────┨ ┃ 奖 │效果明显│公益广告作品获│ 18 │公益广告作品获得国家、省、市有关┃ ┃ 励 │(四)│得荣誉││部门评优评等荣誉的,每件分别奖励┃ ┃ 计 ││││计分10、5、2分┃ ┃ 分 ││││┃ ┃ 标 ││││┃ ┃ 准 ││││┃ ┠──┼────┼───────┼──┼────────────────┨ ┃│工作达标│积极参与公益广│ 19 │公益广告量大于商业广告量4.5% ┃ ┃│(五)│告活动││的,奖励计分5分;大于6%以上的,┃ ┃││││奖励计分10分┃ ┠──┼────┼───────┼──┼────────────────┨ ┃│││ 20 │按照《通知》要求,每季度将发布公┃ ┃││││益广告的情况送交备案的,每备案一┃ ┃││││次,奖励计分1分 ┃ ┠──┼────┼───────┼──┼────────────────┨ ┃│配合工│配合宣传工作突│ 21 │积极配合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在头版┃ ┃│作突出│出││头条宣传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每篇┃ ┃│(六)│││次奖励计分2分 ┃ ┗━━┷━━━━┷━━━━━━━┷━━┷━━━━━━━━━━━━━━━━┛ 附件4: 厦门市新闻媒体广告惩戒计分统计表 新闻媒体单位名称:年度 ┏━━┯━━━┯━━━━┯━━┯━━━┯━━━━━━┯━━━━┯━━┓ ┃发布│告知书│违法项目│初审│反馈表│确认计分项目│确认计分│备注┃ ┃时间│编号││计分│ 编号 │││┃ ┠──┼───┼────┼──┼───┼──────┼────┼──┨ ┃│││││││┃ ┠──┼───┼────┼──┼───┼──────┼────┼──┨ ┃│││││││┃ ┠──┼───┼────┼──┼───┼──────┼────┼──┨ ┃│││││││┃ ┠──┼───┼────┼──┼───┼──────┼────┼──┨ ┃│││││││┃ ┠──┼───┼────┼──┼───┼──────┼────┼──┨ ┃│││││││┃ ┠──┼───┼────┼──┼───┼──────┼────┼──┨ ┃││□ ^u│││││┃ ┗━━┷━━━┷━━━━┷━━┷━━━┷━━━━━━┷━━━━┷━━┛ 附件5: 厦门市新闻媒体广告奖励计分统计表 新闻媒体单位名称:年度 ┏━━━━┯━━━━┯━━━━━━┯━━━━━━┯━━━━━━┯━━┓ ┃发布时间│奖励项目│自评奖励计分│确认奖励项目│确认奖励计分│备注┃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