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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5-07-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472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交通部台湾铁路管理局暂行组织规程

[接上页]

  ├─────┼────┼───────────────────┤
  
  │课员│一三六││
  
  ├─────┼────┼───────────────────┤
  
  │工务员│五三││
  
  ├─────┼────┼───────────────────┤
  
  │劳工安全管│一││
  
  │理师│││
  
  ├─────┼────┼───────────────────┤
  
  │劳工卫生管│一││
  
  │理师│││
  
  ├─────┼────┼───────────────────┤
  
  │劳工安全卫│一││
  
  │生管理师│││
  
  ├─┬───┼────┼───────────────────┤
  
  │员│业务类│七││
  
  │级├───┼────┼───────────────────┤
  
  ││技术类│一○││
  
  ├─┼───┼────┼───────────────────┤
  
  │佐│业务类│七九││
  
  │级├───┼────┼───────────────────┤
  
  ││技术类│四││
  
  ├─┼───┼────┼───────────────────┤
  
  │士│业务类│八七││
  
  │级├───┼────┼───────────────────┤
  
  ││技术类│一五││
  
  ├─┼───┼────┼───────────────────┤
  
  │人│主任│一│以下人事人员│
  
  │事├───┼────┼───────────────────┤
  
  │室│副主任│一││
  
  │├───┼────┼───────────────────┤
  
  ││课长│三││
  
  │├───┼────┼───────────────────┤
  
  ││专员│一││
  
  │├───┼────┼───────────────────┤
  
  ││主任课│一○││
  
  ││员│││
  
  │├───┼────┼───────────────────┤
  
  ││课员│一六││
  
  │├───┼────┼───────────────────┤
  
  ││助理员│四││
  
  │├───┼────┼───────────────────┤
  
  ││司事│三││
  
  ├─┼───┼────┼───────────────────┤
  
  │会│会计处│一│以下会计人员│
  
  │计│长│││
  
  │处├───┼────┼───────────────────┤
  
  ││副处长│二││
  
  │├───┼────┼───────────────────┤
  
  ││课长│四││
  
  │├───┼────┼───────────────────┤
  
  ││专员│七││
  
  │├───┼────┼───────────────────┤
  
  ││帐务检│八││
  
  ││查员│││
  
  │├───┼────┼───────────────────┤
  
  ││材料点│二││
  
  ││查员│││
  
  │├───┼────┼───────────────────┤
  
  ││主任课│一八││
  
  ││员│││
  
  │├───┼────┼───────────────────┤
  
  ││课员│五八││
  
  │├───┼────┼───────────────────┤
  
  ││司事│七││
  
  │├───┼────┼───────────────────┤
  
  ││书记│四│俟留用雇员出缺后改置。│
  
  ├─┼───┼────┼───────────────────┤
  
  │政│主任│一│以下为政风人员│
  
  │风├───┼────┼───────────────────┤
  
  │室│课长│二││
  
  │├───┼────┼───────────────────┤
  
  ││视察│三││
  
  │├───┼────┼───────────────────┤
  
  ││专员│三││
  
  │├───┼────┼───────────────────┤
  
  ││主任课│四││
  
  ││员│││
  
  │├───┼────┼───────────────────┤
  
  ││课员│一二││
  
  │├───┼────┼───────────────────┤
  
  ││助理员│三││
  
  │├───┼────┼───────────────────┤
  
  ││办事员│二││
  
  │├───┼────┼───────────────────┤
  
  ││司事│五││
  
  ├─┴───┼────┼───────────────────┤
  
  │合计│八二六││
  
  ││ (二二) ││
  
  └─────┴────┴───────────────────┘
  
  附注:一本编制表中人事、会计、政风单位之各职称之职等,应适用“癸、其他机关职务列等表之二”,“癸、其他机关职务列等表
  
  之三”之规定,该职务列等表修正时亦同。
  
  二本编制表自中华民国八十八年七月一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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