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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5.建立三级职业资格认证体系。一是在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建立长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站分站,实施初级职业资格认证;二是在具备条件的企业和技校、职校建立中级职业资格认证;三是在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工科院校、国家批准的4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实行高级工、技师的资格认证。 6.建立岗位首席制。在全市选择部分生产经营正常、培训制度健全的企业推行岗位首席制度,选出一批“首席班长”、“首席工人”、“首席作业者”、“首席员工”,以此来推动工人钻研技术,潜心发展专业技能,提高企业的整体素质。“首席”不搞终身制,每两年重新评选一次。 (二)整合培训资源,建立实用技能人才培训体系。 7.加强实用技能人才培训师资队伍建设。以长春市工科院校、科研院所为依托,加强实用技能人才培训师资队伍的建设,充分发挥既有丰富专业理论知识和又有熟练实践能力的“双师型”师资力量,为实用技能人才培养提供充分的师资保证。 8.加强实用技能人才培训体系建设。要积极构建企业技术工人终身学习需要的职业培训体系。以高级技工学校和大型企业为主体,以社会力量办学为补充,整合全社会培训资源,逐步建立满足培训实用技能人才需要的培训基地。 9.明确实用技能人才的培养重点和培训方式。按照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向,加速推进实用技能人才的培养。要优先汽车制造、电子信息技术、农产品加工、制药等支柱产业实用技能人才的培养,在支柱和优势产业形成高技能人才的群体。在培训方式上,积极探索人才成长的规律和特点,采取岗位培训、脱产培训、长短期结合、国内外培训结合等形式。有计划、分期分批的组织实用技能人才到国内外企业进行学习培训,要积极创造条件,采取各种方式,加大对实用技能人才培训的力度,力争到2005年,形成我市实用技能人才的群体。 10.大力实施在职技术工人的继续教育工程。要面向在职技术工人大力开展以职业资格培训、新技术培训、复合技能培训内容为主的继续教育工程。技术工人的继续教育兼有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的双重特点,要引入职业学校教学改革的理念和方法,在继续教育的教学内容、手段和方式上进行改革和创新。在培训内容中要处理以下几个兼顾:一是职业资格培训要兼顾国家职业标准和岗位需要,在保证国家标准要求的基础上,培训要考虑岗位需要,要结合工作实际。二是要兼顾专业知识和关键能力的需要,要改革传统的教学培训方法,以能力本位为基础安排培训过程,要注重学员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等核心关键能力的培养。三是要兼顾专业知识技能和劳动态度、敬业精神的培养。 (三)建立市场机制,充分发挥现有技能人才的作用。 11.建立合理的人才流动机制。为了整合人才资源,建立合理的实用技能人才流动机制,首先引导企业树立人才的市场观念,把人才作为全社会共同的财富,鼓励和支持实用技能人才的合理流动,最大限度发挥实用技能人才的作用。二是对于停产、破产企业和国有企业富余的实用技能人才,要允许他们进行合理流动。三是要创造条件吸引实用技能人才,对于我市的奇缺工种急需的实用技能人才和技艺高超、能攻克技术难关的技能人才,经职业技能鉴定及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每年可以确定一定的数额,调入我市企业,在落户和解决子女入学问题上给予适当照顾。 12.建立实用技能人才库。到2003年底完成我市实用技能人才库的建设。人才库的覆盖面为我市的各企事业单位,包括在长的中省直企业、驻长部队。实用技能人才的范围为各类企业的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通过实用技能人才库的建立,使实用技能人才的培养能够做到有针对性,各职业之间做到综合平衡;可随时掌握我市实用技能人才的需求状况,制定实用技能人才的培训计划。建立大中型企业技能人才需求网络。通过长春市劳动保障网的建立,为我市大中型企业实用技能人才的需求提供平台,使人才的流动可以在网上运行。对社会和企业定期提供长、中、短期人才供求信息,对社会、企业和个人提供诸多方便。 (四)加强领导,创造实用技能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 13.加强实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各企业要加强对实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领导,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切实把实用技能人才队伍的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结合本企业的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做出实用技能人才的培养规划和年度用人计划,建立实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责任制,坚持抓好技术工人的继续教育,坚持不懈地加强实用技能人才队伍的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