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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十三)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江西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设8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计划财务处、科技发展处)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事务工作;承担文秘、宣传、保密、值班、信访、接待工作;负责规划、统计、财务工作;组织、协调全省新闻出版业科技进步工作。 (二)图书出版管理处 负责图书出版管理工作。 (三)音像电子和网络出版管理处 负责音像电子和网络出版、制作管理工作。 (四)报纸期刊出版管理处 负责报纸期刊出版管理和记者站、记者证管理工作。 (五)印刷复制管理处 负责印刷复制管理工作。 (六)出版物发行管理处 负责出版物发行管理工作。 (七)出版物市场监管处(江西省“扫黄”“打非”办公室) 负责出版物市场管理和“扫黄”“打非”工作。 (八)版权管理处(法制处、对外交流与合作处) 负责版权管理、法制和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机关党委(人事教育处)。负责机关党建和人事教育工作。 纪检监察室。负责纪律检查和监察工作。 四、人员编制 江西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机关行政编制28名,纪检监察编制2名,专项编制1名,为老干部服务的单列编制3名,“扫黄”“打非”专项编制15名。 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正处职数11名(包括“扫黄”“打非”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副处职数7名。 五、其他事项 (一)成立江西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机关服务中心,为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下属相当于处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8名(其中正处1名)。该中心主要职责:承担局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二)江西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各设区市分局的机构改革方案,以及县级新闻出版管理机构设置问题,待中编办、新闻出版总署对地方新闻出版行政管理机构设置有明确意见后再定。 (三)江西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在审批新闻出版单位的设立、更名、调整与撤销等事项时,如涉及事业单位机构编制问题,其机构编制事宜由申办单位报请机构编制主管部门审批。 |